****就资产证券化项目聘请中介机构的选型入围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资产证券化项目聘请中介机构的选型入围项目
二、采购编号:
【招案2026-0310(包件1)、招案2026-0451(包件2)、招案2026-0452(包件3)、招案2026-0453(包件4)、招案2026-0454(包件5)】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就资产证券化项目聘请中介机构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辑】
授予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本项目共分5个包件(包件一:律师事务所、包件二:评级机构、包件三:****事务所、包件四:资产评估机构、包件五:资产认定机构),供应商仅可选择一个包件进行投标,须对所投包件中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各包件选取2-5家供应商作为成交人。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3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选型范围内产品/服务的入围资格。采购人不承诺在供货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续签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二)采购流程:
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后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各包件确定2-5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包件一:律师事务所
1、符合相关法律、****事务所设立及从业的规定:提供司法行政部门签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年检。对于符合上****事务所****分所的,仅接受总所或其中1家分所参****分所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供应商具有为成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等债券类产品提供服务的经验,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载明的服务期起始日为准)提供过类似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已根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证监会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件二:评级机构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公司的,****公司或其中1家分公司参****公司名义参加的,****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具有为成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等债券类产品提供服务的经验,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载明的服务期起始日为准)提供过类似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已根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证监会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件三:****事务所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符合上述****事务所****分所)的,****公司(总所)或其中1****分所)参****公司(分所)名义参加的,****公司(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具有为成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等债券类产品提供服务的经验,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载明的服务期起始日为准)提供过类似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具有财政部门核****事务所****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4、已根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证监会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件四:资产评估机构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公司的,****公司或其中1家分公司参****公司名义参加的,****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具有为成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等债券类产品提供服务的经验,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载明的服务期起始日为准)提供过类似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3、已根据《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完成证监会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4、已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备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件五:资产认定机构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对于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公司的,****公司或其中1家分公司参****公司名义参加的,****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供应商具有为成功发行的资产证券化等债券类产品提供服务的经验,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载明的服务期起始日为准)提供过类似服务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各包件均适用):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与本次采购项目直接相关领域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如供应商存在非直接相关领域200万元以上(含)罚款的,需提供相关罚款处罚与本次采购项目非直接相关的说明材料)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银证券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标书代写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
√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 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银证券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6年02月28日起至2026年03月05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市**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或“中世建咨”微信服务号
领取方式: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对于已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小组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材料评审为准。
出 售: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服务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领取文件”完成微信报名登记后支付标书费。
售 价:300元人民币/包件(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本项目不召开项目说明会】
八、【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时间2026年03月12日08:45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间2026年03月12日0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一楼/二楼大屏)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磋商时间:2026年03月12日09:30整(**时间),按签到顺序进行。
磋商地点:**市**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一楼/二楼大屏)。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1-****8254
举报邮箱:****@bocichina.com
信函地址:**市**区银**路200号中银大厦23F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 址:**市**区银**路200号中银大厦31楼3102室 中银证券 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葛诗诗、李宏飞、王睿、张琴、丁明德
联系方式:021-****5201、021-****0095
电子函件:geshishi@cwcc.****.cn、lihongfei@cwcc.****.cn、wangrui@cw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