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红沙核电项目搬迁群众安置区工程——大**置区(1-5期)居民用电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包括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装户外开闭所、****电站,敷设电缆及保护管,新立混凝土电杆及杆上设备、架空导线安装,部分原有杆线的拆除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2月2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02 月27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3 月 3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贰佰玖拾柒万肆仟肆佰玖拾贰元零角叁分(¥:****4492.03)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卫(注册编号:桂145********01272;身份证号:****231987****103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彩洁(注册编号:桂**C3(2020)****563;身份证号:****301990****468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同时****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万零陆仟柒佰贰拾贰元陆角伍分 (¥:****6722.65)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潘媛艳(注册编号:桂245****13731;身份证号:****221982****258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盘媛媛(注册编号:桂**C3(2013)****916;身份证号:****291983****302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大学****医院五象院区供应室设备用电配电箱、电缆采购安装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
| 单位资质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同时****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仟叁佰壹拾肆万伍仟柒佰叁拾叁元叁角壹分(¥:****5733.31)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胡雨杰(注册编号:桂245****00952;身份证号:****051994****07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栋耀(注册编号:桂**C3(2021)****163;身份证号:****241992****061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美林湾一期(40地块)专变及一户一表配电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1. ********公司的已报价工程量清单172、173漏项,(B1.14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否决投标; 2. **博阳电力****公司由于招标文件的B1否决投标条件B1.24开标时通过身份证验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中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一致(开标时为黄以安,投标文件为王杰文),故否决投标。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cn)、**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fcg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区****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0-****220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