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川渝高竹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厂房大门提升改造(大门改造、**岛台、路面拆除及修复、地面铺装等)、厂区内环境提升改造(景观植物种植、景观节点打造、围栏等)、配套设施完善(**仓库、垃圾房、接待室及雨棚)等。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23.91元
2.4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厂房大门提升改造(大门改造、**岛台、路面拆除及修复、地面铺装等)、厂区内环境提升改造(景观植物种植、景观节点打造、围栏等)、配套设施完善(**仓库、垃圾房、接待室及雨棚)等。具体工作内容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根据施工图纸、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完成工程,并对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按法律规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施工期间应避免因施工危及红线范围外的邻近道路、建筑安全;应注意做好对周边建(构)筑物、绿化、设施设备的保护,做好围挡、监测以及安全防护,采取有效的防尘及降低噪声的措施,减小施工噪音及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居民生活、工作、生产和经营等的影响;对不实施拆迁的建、构筑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保证既有道路的正常通行;服从业主单位要求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同时接受监理人、跟审单位的管理和全程监督,配合项目结算、决算的办理。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比选申请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县高滩镇**路 | 地 址: | **市**区**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B座804室 |
| 邮 编: | 邮 编: | 401121 | |
| 项目负责人: | 潘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刘航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 真: | 传 真: | 023-****3873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川渝****集团有限公司监审法务部 | ||
| 电 话: | 023-****12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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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高竹新区标准化厂房厂区配套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配套设施完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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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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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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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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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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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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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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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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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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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99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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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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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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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3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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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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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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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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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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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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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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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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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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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2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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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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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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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6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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