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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等相关要求,****金属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金属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期****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万发**侧、宝庭路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24′48.12″,北纬23°36′57.16″。****金属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二期)投资500万元,实际年产家用电器金属外壳10000t、电子产品金属外壳10000t。本次验收主要生产设备为冷轧机1台,天然气退火炉1条,分条机1条,脱脂机组2条,磨床5台。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2345
公示期间,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