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范围:
提供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装车、运输、处置等内容(如乙方具备其他危险废物类别资质,甲方有需要时,乙方须进行处置)。
乙方须具有处置以下危险废物类别的资质:
1. HW06: 900-404-06;
2.HW08: 251-001-08、251-002-08、251-005-08;251-006-08;251-011-08;251-012-08
3. HW12:900-299-12;
4. HW13:900-015-13;
5. HW18: 772-003-18;
6. HW49: 900-041-49、900-047-49;
7. HW50:261-154-50、261-155-50、261-158-50、251-016-50、772-007-50;
2、服务商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省内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1.2 运输公司资质要求:
1)委托运输协议;
2 ) 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6类1项);
3)运输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注:****公司**的,****公司相关资料都需提供审核并在甲方 HSE 部备案。
2.2技术否决项:乙方近三年内无重大环保违规记录,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3规模要求:核准经营规模须大于10000吨/年;
2.4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三家以上石油炼制企业的危险废物处置业绩,且其中一项单项合同处置量大于2000吨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大于400万以上(可提供合同或服务结算表);
2.5甲方要求的处理危废类别的环评批复,营业执照;
2.6人员资质:
1)有 3 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 3 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项目经理:中级以上职称且有 3 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
3、服务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