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阳干、东充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阳干、东充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阳干组原管网进行打压、冲洗、消毒,维修更换水管630米,**DN150球墨铸铁管538米,DN63 PE管171米,DN32 PE管571米,安装智能水表180组,考核表1组;东充组**DN150涂塑钢管19米、DN100涂塑钢管19米、DN100球墨铸铁管52米、DN63 PE管476米、DN50 PE管609米、DN32 PE管813米。安装智能远传水表67组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专业性较强,且具有单一性及长效性,具体表现为:
1、涉及用水安全。该项目属于溪口镇阳干、东充组安全饮水,涉及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2、涉及后续管理。市政供水设施建成后须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同时供水系统正式运营后需有专人运维,做到定期巡检,定期清洗,定期检测,一旦出现用水问题,需有专业人员及时响应。且由****对用户水表进行直接管理,解决了农村居民诉求,化解了后期水费偏高,收缴困难的矛盾。
综合上述情况,须选择一家集设计、施工、运维专业能力等为一体的单位实施该项目。********中心村(农村供水的管网延伸)唯一供水企业,****中心村(农村供水的管网延伸)供水管网均由其负责设计、施工及运维,熟悉管网情况,信誉良好,在该属地具有唯一性,具备保障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能力及快速解决供水故障等问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现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滨**路27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27日 至 2026年03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地址:**市**县溪口镇溪口村中街8号
联系电话:0559-****041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安****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559-****647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舒工
联系地址:**市**县**北路18****科技园G栋6楼
联系电话:0559-****26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1.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