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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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区林亭****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市**区林亭口镇高**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南坑约2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200.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成交后,竞价保证金转为承包费,多退少补。 2.承包期内,水、电、房屋等设施由承包方自行解决,承包方不得阻拦本村村民用水及排涝等其他用途,并且不得阻拦本村村民护庄护坡。 3.承包期间,承包方需****经济**社对坑塘周边道路进行护坡、环境治理。 4.承包期内,排涝和净坑期间可向临近坑塘排水,其他时间排水由承包方之间、承包方与村民之间自行解决,******社无关。 5.承包方增设增氧设备需与废坑周边村民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架设增氧设备,如未达成一致,则不可架设增氧设备,******社无关。 6.承包期间,禁止承包方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栽树,若达不到以上要求,******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7.承包期间,如遇土地征用,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社退还剩余年限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承包人所有,征地费、土地补偿款等其他****经济**社所有。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承包方的人、物损失,由承包方自负,******社无关。 9.承包期满,承包方必须净坑,承包方建筑及安装的各种设施自行拆除,如果承包期满之日仍未净坑,坑****经济**社所有,******社自行处置,******社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负。如果地上建筑设施未进行拆除,各种建筑及安装的****经济**社所有,******社自行处置,******社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负。 10.承包方若转包,******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经济**社一份,******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11.如承包方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社所有。同时承包****经济**社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12.凡参与报名竞价者即视为完全接受以上约定条件,对于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风险完全自担。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并提供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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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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