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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要求,我局对乌****规划院的注册地址变更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原单位注册地址:**市**街12委188组,拟变更单位注册地址:******局东、****检察院北。公示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地矿大楼
监督电话:0482-****980
公示期后如无异议或其它问题,请以上资质单位凭单位法人账号登录自治区“蒙速办”APP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自2024年12月25日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电话:0482-****197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蒙速办查询测绘资质证书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