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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3MA60TYEM82 | 建设单位法人:许智 |
| 胡杰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田家镇**大道566号 |
| 都创医药CDMO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组团A区(区块四)T8-16/02地块 |
| 经度:105.****8158 纬度: 30.****036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12 |
| 渝(市)环准〔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3MA60TYEM82001P |
| 2025-06-2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0 |
| 386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3MA60TYEM8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5********386182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915********5229468,****0112MA5XDXWE5N | 竣工时间:2025-06-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都创****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com/zh/envlist.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一期)中试规模49t/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中试规模49t/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根据项目环评文件,都创CDMO项目主要进行抗肿瘤、抗病毒、抗感染、抗糖尿病、抗抑郁、抗风湿关节炎、免疫系统治疗、心血管系统治疗等新药及仿制药及中间体中试。涉及频率较高的反应类型包括酰基化反应、加成反应、取代反应、化学拆分、上保护反应、偶联化反应、氧化反应、格氏反应、氰化反应、水解反应、重排反应、环合反应、缩合反应、还原反应、酯化+脱保护反应、脱保护+成盐反应、卤代反应、氢化反应等。除此之外,项目环评以典型工艺为代表对各反应类型工艺流程进行描述,整体工艺可总结为反应、后处理(结晶、离心、洗涤、脱色、萃取分层、浓缩、干燥、粉碎、包装等过程)。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一期)实际生产过程涉及的反应类型及后处理工艺单元均在该项目环评所述反应类型及处理工艺单元范围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二级冷凝(-7℃、-25℃)+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带解吸)”; (2)在丙类库房设一个面积500m2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 | 实际建设情况:(1)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二级冷凝(-25℃、-25℃)+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带解吸)”; (2)本项目(一期)实际在综合用房内设一个12m2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 |
| (1)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冷凝处理温度降低,提高冷凝处理过程效果,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小环境影响; (2)一般工业固废位置变动及面积减小,因产生量相对较大的一般工业固废均及时处置,不需要厂内暂存,实建的12 m2贮存库可满足少量一般工业固废厂内暂存需要。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库房、装卸区设置收集沟、收集池,收集池有效容积不小于库房内最大包装桶有效容积; (2)环评未涉及3-氨基-1,2,4-三氮唑、QC****6263、溴化钠、溴酸钠、几种原料。 | 实际建设情况:(1)库房进出口设置门堤,库房及装卸区配备拦截及吸附材料(砂袋、砂子及其它吸附材料),以吸收处理意外泄漏的物料; (2)使用了3-氨基-1,2,4-三氮唑、QC****6263、溴化钠、溴酸钠、几种原料。 |
| (1)库房、装卸区泄漏防控措施变动。为防止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聚集,甲类库房不宜地沟或地池,因此,实际库房进出口设置门堤,库房及装卸区配备拦截及吸附材料(砂袋、砂子及其它吸附材料),可吸收处理意外泄漏的物料。库房、装卸区泄漏防控措施变动后不会导致环境风险增大; (2)实际新增了3-氨基-1,2,4-三氮唑、QC****6263、溴化钠、溴酸钠、几种原料,因本项目为中试项目,中试生产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且新增的几种原辅材料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根据监测结果,未导致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8729 | 3.8729 | 0 | 0 | 3.873 | 3.873 | |
| 0 | 0.761 | 19.365 | 0 | 0 | 0.761 | 0.761 | |
| 0 | 0.047 | 1.743 | 0 | 0 | 0.047 | 0.047 | |
| 0 | 0.045 | 0 | 0 | 0 | 0.045 | 0.045 | |
| 0 | 0.203 | 0 | 0 | 0 | 0.203 | 0.203 | |
| 0 | 70336.8 | 70336.8 | 0 | 0 | 70336.8 | 70336.8 | / |
| 0 | 0 | 1.558 | 0 | 0 | 0 | 0 | / |
| 0 | 0.335 | 2.138 | 0 | 0 | 0.335 | 0.335 | / |
| 0 | 0.302 | 0.855 | 0 | 0 | 0.302 | 0.302 | / |
| 0 | 0.914 | 2.754 | 0 | 0 | 0.914 | 0.914 | / |
| 1 | 污水治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但特征因子氟化物、甲苯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NH3-N、氯化物、硫酸盐、总氮、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全盐量执行规划环评要求。 | 本项目(一期****处理站1座,包含高盐废水三效蒸发系统(处理能力:60m3/d)、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芬顿氧化+絮凝沉淀,装置能力:100m3/d)、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水解酸化+UASB+A/O+沉淀,装置能力:1000 m3/d)。 本项目(一期)污水进行分质处理,即高盐废水经“三效蒸发”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高浓废水(食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预处理,实验室废水中微生物指标质检分析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前先进行微生物灭活处理)合并,进入高浓废水预处理系统,经“芬顿氧化+絮凝沉淀”预处理后,再与厂区其他易生化废水合并,均质后进入末端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经“水解酸化+UASB+A/O+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琼江河。 | ①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1日),公司外排废水中pH值在7.8~8.0之间,其它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SS 13.9mg/L、COD 20mg/L、BOD5 7.0mg/L、氨氮1.35mg/L、总磷0.22 mg/L、总氮5.83mg/L、动植物油类1.62 mg/L、石油类0.4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41mg/L、氯化物143mg/L、硫酸盐30.2mg/L、氟化物0.294mg/L、总氰化物0.015mg/L、全盐量870mg/L、甲苯3.7μg/L、二氯甲烷4μg/L,急性毒性、硫化物未检出,外排污水中氨氮、氯化物、硫酸盐、总磷、总氮最大日均浓度满足验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限值,甲苯、氟化物物最大日均浓度满足满足验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总氰化物、二氯甲烷、急性毒性最大日均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规定的限值,pH值及污染物COD、BOD5、SS、动植物油类、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日均浓度满足验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全盐量最大日均浓度满足规划环评规定的限值。 ②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4日),公司外排废水中pH值在7.8~8.1之间,其它各污染物最大日均浓度分别为COD 25mg/L、BOD5 6.0mg/L、氨氮0.366mg/L、总磷1.39 mg/L、总氮2.36mg/L、氯化物195mg/L、硫酸盐34.1mg/L、全盐量232mg/L、二氯甲烷4.4μg/L、急性毒性0.032mg/L 、总氰化物、甲苯未检出,外排污水中氨氮、氯化物、硫酸盐、总磷、总氮最大日均浓度满足验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限值,甲苯最大日均浓度满足验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总氰化物、二氯甲烷、急性毒性最大日均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规定的限值,pH值及污染物COD、BOD5最大日均浓度满足验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全盐量最大日均浓度满足规划环评规定的限值。 |
| 1 | 甲类车间一含卤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甲类车间一一期含卤工艺废气、不含卤工艺废气合并经二级冷凝(-25℃、-25℃)+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带解吸)处理后,车间开盖、采样等散点废气经碱洗+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前述经处理的工艺废气、车间散点废气合并经28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和包装工序位于GMP洁净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随空间换气进入洁净区排风处理系统经高效过滤处理后直接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1日),含卤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硫酸雾0.349mg/m3(最大排放速率6.77×10-4 kg/h)、苯系物0.456 mg/m3、挥发性有机物14.6 mg/m3、非甲烷总烃24.6mg/m3、氯化氢6.99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269(无量纲),废气中污染物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污染物硫酸雾、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验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规定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规定的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2025年10月23日~2025年10月24日),含卤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硫酸雾0.98mg/m3(最大排放速率1.16×10-3 kg/h)、挥发性有机物0.03 mg/m3、非甲烷总烃3.64mg/m3、二氯甲烷0.4 mg/m3、氯化氢4.8mg/m3,苯系物未检出,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无量纲),废气中污染物苯系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污染物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及最大排放速率均满足验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规定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规定的排放限值。 | |
| 2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废水处理站废气(含高盐废水三效蒸发不凝气)经“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非甲烷总烃4.78mg/m3、硫化氢7.93×10-2mg/m3、氨1.45 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无量纲),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最大排放浓度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规定的排放限值。 | |
| 3 |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 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非甲烷总烃2.47mg/m3、挥发性有机物2.87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满足验收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规定的排放限值。 | |
| 4 | 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四套)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 | 设4套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废气分别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非甲烷总烃3.93mg/m3、挥发性有机物4.26mg/m3,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非甲烷总烃3.26mg/m3、挥发性有机物2.53mg/m3,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非甲烷总烃5.67mg/m3、挥发性有机物3.99mg/m3,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非甲烷总烃5.67mg/m3、挥发性有机物3.99mg/m3,废气中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最大排放浓度均满足验收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规定的排放限值。 | |
| 5 | 锅炉烟气治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其修改单 |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2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分别为颗粒物10.3mg/m3、氮氧化物12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烟气黑度小于1级,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满足验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658-2016)及其修改单规定的排放限值。 | |
| 6 | 食堂油烟治理设施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 |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1小时浓度均值为油烟0.6mg/m3、非甲烷总烃4.78mg/m3,食堂油烟废气中污染物油烟、非甲烷总烃最大1小时浓度均值均满足验收标准《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50/859-2018)规定的排放限值。 |
|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环境噪声3类限值 | 本项目(一期)通过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另外还在噪声设备集中的厂房周围种植树木,利用植物的屏蔽和吸收作用降低噪声污染。 | 验收监测期间,公司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环境噪声均满足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环境噪声3类排放限值。 |
| 1 | (1)为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一期)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控制、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本项目(一期)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及设备,可有效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以避免污染物泄漏造成的地下水、土壤污染;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做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及初期污染雨水通****处理站处理;物料管线、污水管线敷设均“可视化”,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从源头控制可能出现的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 (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控制意外泄漏的物料或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3)本项目(一期)厂区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及土壤监控点,制定了地下水、土壤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定期监测。 | (1)本项目(一期)建设过程中贯彻了“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 本项目废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的废水和液体物料输送管道敷设均做到“可视化”。。 (2)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可有效控制意外泄漏的物料或污染物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 (3)厂区内设置了3个地下水监控井,公司制定了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 |
| 1 | (1)暂存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存储于丙类库房,面积500m2;同时,项目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甲类),占地面积约1182.2㎡,建筑面积约837.82㎡。。 (2)废母液及反应基废物、废脱色过滤介质、废吸附、废催化剂、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废弃的产品及中间体、设备清洗废溶剂、废水处理站污泥、废气处理冷凝液(含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及真空废水分离的油相)、实验室废物(含前**清洗水、****实验室实验废样品、氰化相关废液废水等)、废矿物油、沾染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抹布、废布袋、废过滤器滤芯、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一般工业固废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 | (1)暂存设施:本项目(一期)已建成一个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库(位于综合用房内,面积12m2),虽然其位置及面积有变化,但仍能满足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需要;危险废物暂存库1座(甲类,占地面积约1182.2 m2,建筑面积约837.82 m2)。危废库、一般固废固的建设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2)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公司、******公司)处置,按相关规定签订了处置协议,办理了转移联单。 (3)一般工业固废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处置。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无害化处理。 |
| 1 | (1)施工期,应实行水土流失监理制度,以确保场地平整施工作业对环境造成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2)必须根据施工区实际情况,有组织地结合施工计划,合理规划渣、土堆放处,周围修建沉砂池、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避免对地表径流的影响。 (3)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避免在暴雨季节大规模土石方施工。 (4)路基防护工程宜在路基完成后立即施工,对边坡地方及时做好护坡、护脚工作。 (5)做到分期和分区开挖,对土石方挖方应随时填压夯实,对于长时间裸露的开挖面,遇雨时应用塑料布覆盖,以减轻降雨的冲刷。 (6)采取挖填配合施工,做到开挖一段、回填一段、清理一段。 (7)施工期应设专人负责管理、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挖方临时堆放、管沟回填等问题。 |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生态保护措施与项目环评要求一致。 |
| 1 | (1)生产装置区防控措施 ①设置可燃、有毒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多套多个探头)。 ②生产车间一楼装置设置围堰和事故废水(液)收集罐(一楼以上楼层事故废水(液)通过地漏进入收集罐),并采取相应防腐防渗措施。 ③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④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禁火标识、物料走向等。 (2)库房防控措施 ①库房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设施(库房收集池有效容积不小于库房内最大包装桶有效容积),装卸区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设施,满足最大储存规格容积等。 ②库房及装卸区采取防腐防渗处理 ③库房设置可燃、有毒气体自动检测报警仪。 ④库房设置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禁火标识等 ⑤固体氰化物独立库房,双人双锁管理,设置视频监控 (3)其它防控措施 ①设事故水收集池(有效容积不小于1730m3)及全厂雨污切换阀。 ②危废库房防腐(按需设置)防渗、设置收集沟及收集池(收集池有效容积不小于库房内最大包装桶有效容积)。 ③在厂区最高处设置风向标/旗帜。 ④事故应急预案、日常演练 ⑤设置其它应急拦截或堵漏材料等,如砂子 ⑥厂区设置监控系统 ⑦厂区地下水监控井 ⑧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环境风险源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1)生产装置区防控措施 ①本项目(一期)生产车间设置了有毒或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报警器(探头)。 ②生产车间一楼大部分区域为GMP车间,GMP区域主要布置干燥、粉碎、包装工序,主要涉及固体物料,为独立密闭间,一楼GMP区域以外的设备区设置了围堰和事故废水(液)收集罐(一楼以上楼层事故废水(液)通过地漏进入收集罐),并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此外,生产车间厂房四周设置了环形收集沟,与厂区雨水沟相连,厂区雨水沟出厂前设有雨污切换阀(雨水出口常闭),可将污染雨水、事故废水切换进入厂区事故池暂存,****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本项目(一期)配备了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④本项目(一期)设置了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禁火标识、物料走向等。 (2)库房防控措施 ①为防止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聚集,甲类库房不宜地沟或地池,因此,库房进出口设置门堤,库房及装卸区配备拦截及吸附材料(砂袋、砂子及其它吸附材料),可吸收处理意外泄漏的物料。。 ②库房、装卸区及围堰均作了防腐防渗处理。 ③一期工程所建的库房设置了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 ④一期工程所建的库房均设置了危险源标识、危险化学品标识、禁火标识等。 ⑤设置了一个专门的剧毒物品(包括固体氰化物)库房,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并设置视频监控。 (3)其它防控措施 ①实建一个有效容积为1782m3的事故水收集池,雨水管网上设置了雨污切换阀。 ②危废库房采取了防腐渗措施,该库房内设置收集沟及收集池(收集池有效容积不小于库房内最大包装桶有效容积)。 ③在厂区最高处设置了风向标(多个)。 ④编制了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⑤设置了砂子、砂袋、吸附毡等。 ⑥厂区内设置了视频监控系统。 ⑦厂区内设置了3个地下水监控井。 ⑧建设单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范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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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