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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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环**路1300号从北往南第2-4三间简易营业房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43,000.00 元/年 | 出租面积
约110平方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28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3-05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环**路1300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0138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原合同截止日为2026年3月19日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金市国用(2007)第11-99368号,用途:仓储用地。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5、****政府拆迁范围,****政府进行建设、征迁、出租方单位经营调整等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需要收回或拆除房屋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但应提前30天(遇紧急情况除外)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必须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归还房屋及场地,费用自理,出租方不补偿和赔偿承租方的任何损失。****政府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出租方退还承租方已缴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给承租方,但不计利息。未尽事宜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6、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租赁合同》(样本)执行。 7、看房联系人:鲍先生,联系电话:158****2728。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鲍峰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9-****7458 |
| 联系地址 |
**省**市环**路2350号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3,000.00 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租金支付时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相关项目。不得经营餐饮、棋牌、宠物、殡葬及黄、赌、毒等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房屋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30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重新挂牌;如非原承租人承租,需原承租人腾退后在出租方发出签约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方可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为标的房屋交付日,如自出租方发出签约通知后30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重新挂牌。 2、履约保证金:3000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出租标的是否适合承租方所要经营的项目,是否满足承租方经营证件的办理、审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出租方概不负责。 4、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使用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使用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使用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水、电费用等根据承租方实际使用,由出租方按月向承租方收取。承租方承租和经营产生的各类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中垃圾清运费:360元/年,租赁期间如遇价格调整,则按调整后的价格操作执行。在交纳租金时一次性付清。 6、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出租标的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敲。出租标的的装潢、改造和广告物的设置: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必要的装潢、改造和广告物设置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理。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解除)后,****广告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复原状。装潢、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毁坏、不得对原租赁物进行损毁,否则由承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出租方明确不愿接收装潢、改造部分的,承租方应根据出租方要求负责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予以拒绝或合理期限内拒不恢复原状的,出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擅自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的或以**、联营名义,变相转移租赁物使用权的; 9、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品、污染品,给环境造成影响或产生不安全因素的。 ▲10、****政府征迁红线范围内,若该地块在租期内被征收,承租方和出租方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11、其他未尽事宜,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 租期 |
三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承租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0579-****0138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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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下载预览
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