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审批
浙江-衢州-江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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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研究同意,现公布《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2026年2月25日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

主体

决策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城市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三期)一标

市住

建局

市政处

《****改革局关于城市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可〔2023〕241号)

公开征求意见

公平竞争审查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5年12月—2026年7月,完成决策事项提出及立项工作;

2026年8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讨论工作;

2026年9月,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实施。

备注:各单位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对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公众参与(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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