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267 通讯地址:**市西**翠华山路9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 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 地点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市供排水一体化提升改造(一期)工程 | 报告表 | **** | **市**区、西**、**区、经开区、****水厂扩建工程位于西**长****侧,月湾湖西**侧,沙澧连通渠东侧现有厂区院内) | 建设内容:(1)**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2)城市供水安全提升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3****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本次****水厂扩建工程,扩建5.0万m3/d供水规模,实施后全厂达到10.0万m3/d | 1、水环境:项目废水包括沉淀池浓缩离心后的排泥水和生活污水等。排泥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入**市沙****处理厂再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表4二级标准及**市沙****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2、大气环境: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污泥储存过程产生恶臭等。污泥浓缩池和脱水机房均采取密闭结构,并及时清理污泥,不在厂区长期暂存,喷洒除臭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 3、声环境: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类泵类、浓缩机等设备噪声,评价提出对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四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污泥浓缩产生的污泥、废过滤材料。生活垃圾、经脱水后的污泥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过滤材料由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