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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3MABMJY505X | 建设单位法人:钱洪春 |
| 李燕春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区**镇**村鲍家180号 |
| ****竹辅料气化绿色热力供热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镇**村鲍家180号 |
| 经度:119.7282 纬度: 30.0246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7 |
| 杭环富许审〔2024〕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5-04-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 3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3MABMJY505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3MABMJY505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83MA2AYG017C | 竣工时间:2025-04-20 |
| 2025-05-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30 |
| 2026-0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https://www.****.com/gs/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0万吨蒸汽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吨蒸汽 |
| 本次先行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10万吨蒸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企业**竹材气化供热生产线项目,同时**供热蒸汽管道约2公里,管道南北走向,均为下埋式,主要供应周边8家印花纸企业。运行设备为3台气化炉与3台蒸汽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竹材气化供热生产线项目,同时**供热蒸汽管道约2公里,管道南北走向,均为下埋式,主要供应周边8家印花纸企业。运行设备为2台气化炉与2台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交替使用,不**时使用)。 |
| 本次为先行验收,产能为10万吨蒸汽,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增片碱约60t/a,其他原辅料未发生变化。新增的片碱不会导致新增废气、废水污染物,其他污染物排放量不会增加1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原料装卸及堆场粉尘产生量少,大部分在车间内沉降;进料粉尘产生量少,大部分在车间和输送带内沉降,可无组织排放。生物质可燃气燃烧废气和脱硝废气均经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尿素暂存异味产生量很少,可无组织排放。 废水: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树脂再生废水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等措施降低噪声。 土壤、地下水:本项目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单元做好地面硬化、防渗、防漏措施,对于渗漏污染物应及时收集并根据污染物性质选择合适的密闭容器贮存,做好末端防治。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控工作,杜绝污染物泄漏事故发生。 一般固废均有合适的处置方式,炭、废包装袋、集尘灰及除尘灰泥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密封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要求,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和废劳保用品(含油)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密封保存并贴上标签,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做好防风、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原料装卸及堆场粉尘产生量少,大部分在车间内沉降;进料粉尘产生量少,大部分在车间和输送带内沉降,可无组织排放。生物质可燃气燃烧废气和脱硝废气均经SNCR-SCR联合脱硝工艺+湿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尿素暂存异味产生量很少,可无组织排放。 废水: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和树脂再生废水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 噪声: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等措施降低噪声。 土壤、地下水:本项目生产车间、危废仓库等单元做好地面硬化、防渗、防漏措施,对于渗漏污染物应及时收集并根据污染物性质选择合适的密闭容器贮存,做好末端防治。规范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监控工作,杜绝污染物泄漏事故发生。 一般固废均有合适的处置方式,炭、废包装袋、集尘灰及除尘灰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片碱包装袋统一收集后密封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 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执行。企业已设置危险废物仓库,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密封保存并贴上标签,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并做好了防风、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已与******公司签订协议,****公司处置危险废物。 |
| 本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片碱包装袋为危险固废,交由******公司处置。其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8878 | 2.8136 | 0 | 0 | 0.888 | 0.888 | |
| 0 | 0.355 | 1.125 | 0 | 0 | 0.355 | 0.355 | |
| 0 | 0.018 | 0.056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961 | 6.978 | 0 | 0 | 1.961 | 1.961 | / |
| 0 | 0.829 | 8.723 | 0 | 0 | 0.829 | 0.829 | / |
| 0 | 0.579 | 3.905 | 0 | 0 | 0.579 | 0.57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综合废水排口中pH值范围7.6~7.8,化学需氧量浓度范围37~4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范围9.4~11.1mg/L,氨氮浓度范围0.034~0.058mg/L,总磷浓度范围0.018~0.035mg/L。废水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纳管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 |
| 1 | SNCR+SCR+湿电除尘 | 燃烧废气排放参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其中NOx根据杭大气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有关事项通知》(杭大气办〔2020〕13号)文件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新改扩建项目燃气锅炉NOx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 | SNCR+SCR+湿电除尘 | 排气筒DA001出口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80~2.90 mg/m3之间,折算后排放浓度在2.7~4.5 mg/m3之间,排放速率在5.90×10-2~7.64×10-2 kg/h之间,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15mg/m3,折算后浓度低于27 mg/m3,排放速率低于0.469 kg/h,烟气黑度<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1415-2025)表1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排气筒DA001排放的氮氧化物浓度低于5.0 mg/m3,折算后排放浓度低于9.0 mg/m3,排放速率低于0.156kg/h,满足《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有关事项通知》(杭大气办〔2020〕13号)文件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氨浓度在0.86~1.15 mg/m3之间,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2018)中表 1 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 |
| 1 | 隔声罩或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高噪声设备增加隔声罩或消声器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的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 1 | (1)源头控制 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做到密闭化,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2)防渗漏措施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站等单元进行地面硬化、防腐、防渗处理,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在认真采取以上措施的基础上,一旦发生溢出与泄漏事故,会被及时发现,不会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 (3)分区防渗 为防止本项目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险废物仓库、尿素罐区等定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材料具有耐腐蚀性或采取防腐蚀措施,地面防渗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材料,防水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对生产车间、一般固废仓库等区域定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材料具有耐腐蚀性或采取防腐蚀措施,地面防渗采用黏土、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材料,防水层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对成品仓库、原料仓库等区域定为简单防渗区,做好地面硬化措施等。各防渗区域应严格按照相关防腐、防渗要求进行规范化设计施工,加强管理等。 | 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尽量做到密闭化,封闭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减少“跑、冒、滴、漏”,采取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企业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仓库、原料仓库、污水处理站等严格按照相关防腐、防渗、防漏要求进行规范化设计施工;其他区域地面已进行硬化。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
| 1 | 按照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必须设置规范的危废仓库和一般固废仓库。危废暂存库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有关危险废物的分类定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做好台账记录,并及时规范处置,避免超期贮存。危废仓库建议采用密封设计。 | ①企业在厂区西南侧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总面积约15m2。在危险废物仓库北侧设置一般固废仓库,总面积约15m2,用于贮存一般固体废物。 ②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劳保用品(含油)、废片碱包装袋均属于危险废物,经企业妥善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目前项目产生的危废(清洗(酸洗)废液、(清洗废水)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均暂存至危废仓库,不同形态危废使用不同容器分类收集、堆放,危废仓库地面设有防渗地坪;并按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管理,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废去向合理。 危废仓库落实了防风、防晒、防雨、防腐、防渗、防漏工作;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③一般固废:炭、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集尘灰及除尘灰泥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④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1 | 积极做好项目的环境风险防范、全面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按照相关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一旦发生不当危及环境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制止,直到停业整顿。 | 企业已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备案编号:****0183MABMJY505X |
| ****园区规范化排污口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园区规范化排污口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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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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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需要进行区域替代削减,2倍削减量替代,COD、氨氮实行1倍削减替代。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总量拟从已关停的****公司中调剂,新增的工业烟(粉)尘总量拟从已关停的******公司中调剂,新增的氮氧化物总量拟从**富春江****公司中调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需要进行区域替代削减,2倍削减量替代,COD、氨氮实行1倍削减替代。项目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二氧化硫总量拟从已关停的****公司中调剂,新增的工业烟(粉)尘总量从已关停的******公司中调剂,新增的氮氧化物总量从**富春江****公司中调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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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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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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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需严格做好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设计建设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安全生产设计、审查,并按照审查意见进行完善落实,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项目竣工后,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对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投产后,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企业已委托****(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编号:A****00431)对本项目(含环保设施)进行了安全生产设计和审查;企业委托****公司(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编号:APJ-(黔)-015)对本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工作,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得出了安全预评价结论,并编制完成了安全评价报告。本项目投产后,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和维护管理制度,对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操作、危险作业等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教育。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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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