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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4日(7日)。
查询方式:http://sthjj.****.cn/。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1-****991、0471-****071(行政审批大厅)、0471-****820(传真)
通讯地址:**市**大街城建大厦12号
邮编:01002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公司兽用诊断制品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呼环政批字[2026]13号 | 2026年2月4日 |
| 2 | ****关于******公司兽用诊断制品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呼环政批字[2026]14号 | 2026年2月9日 |
| 3 | ****关**鹤****实验室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呼环政批字[2026]15号 | 2026年2月12日 |
| 4 | ****关于**县新营子镇塔布峁村3#采坑生态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呼环政批字[2026]16号 | 2026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