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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屠宰场项目
建设地址:**省******办事处高庄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整体分为两期,一期占地面积17.46亩,建设办公楼一栋,配电及工具房一栋,冷藏库一栋,生猪屠宰厂房一栋,肉牛屠宰厂房一栋,购置安装生猪、牛屠宰加工与分割生产线各一条,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及附属设施,年屠宰生猪16万头,肉牛1.1万头。二期建设生猪屠宰厂房及相关设施,年屠宰生猪16万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李春模
通讯地址:**省**市**县许家坝镇许家坝村塘坝组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众益生态****公司
联系人:莫转**
联系方式:0851-****1777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F区第1栋(1)1单元29层8号房[****社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有关单位和公众可以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打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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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