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发改投审〔2026〕48号
关于海山镇丁字池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
****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海山镇丁字池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十四批)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意见,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海山镇浮任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清拆池岸边违建违搭约160平方米、清理池塘淤泥约4200平方米、拆除旧池岸破损砖砌挡墙约110米、破损混凝土路面约180平方米等;改建块石挡墙长约300米,高2米至4.5米,其中生态驳岸约100米;沿池岸铺设石板步道面积约880平方米;**混凝土仿竹护栏总长约295米、亲水平台铺设石板面积约250平方米,绿化种植草皮约160平方米,锦叶榄仁3株、**木1株等。土路面硬化面积约160平方米;配套太阳能景观灯20套等。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267.8312万元,其中:工程费228.26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8126万元、预备费12.753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从上级补助资金和镇村自筹资金中列支。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