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2月27日)

审批
福建-福州-连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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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2月27日)
时间:2026-02-27 10:25

****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2月2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司110kV瑞乾线#21等8基水泥杆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2026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7830

传 真:0591-****7830

通讯地址:****区高桥路69****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公司110kV瑞乾线#21等8基水泥杆改造工程

**县

****

******公司

该项目在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和路径范围内建设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对110kV瑞乾线#21等8基水泥杆进行改造,建设110kV单回架空线路路径总长约3.068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段路径长约2.365km,重新紧线单回架空线路段路径长约0.703km(其中110kV瑞乾线#20~新#21段路径长0.472km,110kV瑞乾线新#28~#29段路径长0.231km);**铁塔8基。

1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并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尽可能保持原生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生态植被覆盖。输电线路走廊内林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期生产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3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其中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满足限值10kV/m的要求。

4本工程拟建架空线路经过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村庄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拟建架空线路在交通干线两侧50m距离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5严禁施工垃圾废水等排入邻近水体。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施工用地范围,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布置牵张场位置和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好相应的生态补偿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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