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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区废物(液)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1、供应商应具备处理工业废物(液)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所持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
2、供应商自备运输车辆,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院方收取工业废物(液),不能影响院方的贮存等(如空间已满)。
3、供应商收运车辆以及司机,应当在院方厂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清理干净,并遵守院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
4、供应商人员的安全、健康等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5、项目清单如下:
| 序号 |
名称 |
废物编号 |
单价(吨/元) |
| 1 |
医疗废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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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其他废物 |
HW49(900-04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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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危险废物 |
HW49(900-99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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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危险废物 |
HW49(900-047-49) |
三、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符合资质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需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3、报价单(注:本项目为全包干模式:检测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意向单位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4、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业绩证明等;
5、所有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其中:①报价单需提供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格式可为Excel或Word版本;②所有报名材料(需盖公章)需整合为一份PDF文件;③电子版材料需存储在U盘中,并与报价清单纸质版共同密封。上述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提供不全者视为无效投标。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公告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04日17:00,报名材料(含电子版)需于2026年03月04日17:00前送达,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报名地点:******院区行政后勤保障区总务处2
3、本项目论证时间另行通知,论证地点为:******院区明南楼行****活动室。请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参会,未到场视为放弃。
4、联系人:曾女士
5、联系电话:0595-****5113
6、如有变更,将通过****网站(http://www.****.cn/)招标公告栏公布或者电话通知。
7、报名资料不全者或未经报名者的投标谢绝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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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