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发区****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信息。
2、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邮件或信函(以邮戳为准)方式提出意见。
邮箱:cghbz@tht.****.cn
信函请寄至******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滨****办公室收(邮编:300384)。请在信封上注明:****津荣天宇锅炉提升改造项目的意见。
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5、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 项目名称 | ****津荣天宇锅炉提升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科技园高新三路与高泰路**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欣****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00万元,在******科技园高新三路与高泰路**自有厂区的现有车间内,改扩建津荣天宇锅炉提升改造项目。该项目拟将1#车间内在建电泳线设计配套的1台2吨/年的燃气热水锅炉调整为3#车间内1.5吨/年的燃气热水锅炉,同时锅炉房及配套排气筒P6位置由1#车间调整至3#车间内东南侧,用于电泳线供热及厂区供暖。该项目环保投资105万元,主要用于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噪声防治、环境风险防控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燃气废气通过**1根24m高的排气筒P6排放。排气筒P6排放的颗粒物、SO2、NOx、CO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 (二)锅炉排污水和软水制备系统废水,通过厂区现有污水总排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厂区污水总排口DW002排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三)锅炉房内水泵、风机为主要噪声源,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确保处置去向合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对危险物料的管理,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发生。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5日 |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