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2026年**市农村综合性改革建设项目(**镇**村)设计****改革局以2602-330683-04-01-867049批准建设,已具备发包条件,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397.5 万元,**工程费1284.5 万元,设备费/ 万元。本发包项目设计费34.72万元,本发包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0.55万元(即投标最高限价,下浮率12%)。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
2.1.2 建设规模:① “西**路”西线村道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村道提升总长不少于15公里,主要包含步道、生产道、村道硬化及各类配套设施。② 军马场乡野民宿配套工程:建设餐饮建筑及周边景观,用地面积1675㎡、建筑面积561㎡,同步配套1000㎡泳池及相关功能用房。③ ****中心:总用地面积611.2㎡、建筑面积380㎡,配套建设家宴厨房、就餐区及卫生间等功能区域。
2.1.3 建设地点:**市**镇**村。
2.2 发包范围:2026年**市农村综合性改革建设项目(**镇**村)的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2.3 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及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提交报批稿;报批稿审查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期服务延续至竣工验收。同时,设计期限应满足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要求。
3.竞包人资格要求
(一)竞包人:
3.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①和②;①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排水和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本次发包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有高级工程师(市政或建筑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申请人在职职工的,需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
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可以提
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其他:
3.7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
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
4.发包办法
4.1综合评估法。
5.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交易平台。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6日9时00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6日9时00分(**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市官**路699****会展中心)北楼西门****交易中心)三楼三号开标室。标书代写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农业农村局
地址:**省**市剡湖街道**北路47号
邮政编码:312400
电话:0575-****1090
投诉受理部门:****农业农村局
地址:**省**市剡湖街道**北路47号
邮政编码:312400
电话: 0575-****1090
联系方式
发包人:**** 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镇**村 地址:**市兴旺街281号5楼505-507室
联系人:刘炎波 联 系 人:韩陈芝
电 话:150****1791 电 话:0575-****9082, 138****0373
邮 箱: / 邮 箱:****@qq.com
时间: 2026年2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