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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关于印发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21]24号)等文件,经复核确认,现将**市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二类搬迁区)搬迁户(具备认购资格)拟认定名单〔营东村(原小口村)〕前期已公示内容予以更正(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3月4日(7 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示部门反映(8:30-12:00;14:00-16:45),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有明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57****96522。
联系地址:****社区一****政府)。
附件: **市赵山渡库区农房集聚生态搬迁(二类搬迁区)搬迁户(具备认购资格)拟认定名单〔营东村(原小口村)〕第三批更正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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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