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20万吨/年磷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万吨/年磷渣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区小****集团****公司生产区6号地块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在原有环评建设内容不变的基础上新增1条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混拌生产线,1条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造粒生产线,不涉及拆除工程。本次重新报批项目新增建设内容包括:混拌系统设备、造粒系统设备,配套建设除尘器等环保设施。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87.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焊接烟尘主要产生于设备安装,项目使用预制件进行安装施工,焊接量较小,采用合格的焊条进行焊接,且为间接性施工,不会形成局部高浓度区域。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厂界外500米****社区一个居住区,距离项目区411米,施工期扬尘经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有效削减,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二)废水:项目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不产生施工废水。
(三)噪声: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源强一般在85~95dB(A)之间,其特点为随机性、不连续性和不规律性。项目夜间不施工。
(四)固体废物: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项目施工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设备外包装及少量切割后边角料,拟分类收集,能回用的优先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则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禁止随意丢弃;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建成运营后,主要进行磷渣的物理加工,粉磨生产微粉、混拌生产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磷渣微粉生产工段、成品仓运输工段和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混拌及造粒工段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砷及其化合物及原料堆存、装载机卸料阶段、皮带运输阶段和立磨投料阶段、非水溶中量元素肥产品包装阶段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项目有组织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脱硝系统+脉冲袋式除尘器”治理措施,经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无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通过原料库封闭建设,装载机卸料在密闭厂房内进行,皮带运输阶段加罩,厂区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进行降尘。
(二)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设备循环冷却水补充用水。冷却水可循环使用,仅需补充蒸发水,项目需要冷却用水量约为30m3/d,每日补水10m3。因造粒用水无标准要求,故当循环冷却水需更换用水时,更换下来冷却循环水可回用于造粒环节生产用水,每次更换水量为20t,更换频率为每年1次,不外排。
项目区内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系统,厂区不设置食堂和宿舍,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5m3的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已建设1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下雨前15分钟的雨水,而后回用于造粒生产线。
(三)地下水:为了预防项目运营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项目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全部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非正常情况下,原料及危废暂存间出现跑、冒、滴、漏,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直接垂直入渗至土壤和地下水,为减少垂直入渗影响要求项目区域内进行分区防渗。生产厂区路面、原料库、生产车间、雨水收集池、雨水沟、成品仓库、减速机润滑油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防渗处理,因此本次环评提出要求场内各区域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四)土壤:为了预防项目运营对周边土壤的影响,项目烘干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全部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非正常情况下,原料及危废暂存间出现跑、冒、滴、漏,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直接垂直入渗至土壤和地下水,为减少垂直入渗影响要求项目区域内进行分区防渗。生产厂区路面、原料库、生产车间、雨水收集池、雨水沟、成品仓库、减速机润滑油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防渗处理,因此本次环评提出要求场内各区域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五)噪声: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来自立式磨、提升机以及风机等机械设备,噪声值约在70-90dB(A)之间,项目生产设备噪声为连续噪声,机械设备经过减振后室外等效声源能降低约10-15dB(A),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封闭空间内。通过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影响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周边50m内无噪声敏感目标,项目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灰、初期雨水池沉渣及化粪池污泥。产生的生活垃圾每日清扫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灰成分与磷渣微粉成分一致,统一收集后返回成品仓作为磷渣微粉成品销售。因运输过程中存在洒落,初期雨水中会含有少量的磷渣,沉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黄磷尾渣作为原料运输进厂区,进入原料库进行暂存。
(七)环境风险:本项目所涉及的原辅料及污染物中危险物主要为氨水、润滑油、油类物质(废机油)、CO、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砷及五氧化二磷。
(1)泄漏风险防范
氨水储存参照《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GB15603-2022),环评要求设置围堰,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地面铺设防渗混凝土+至少2mm厚HDPE膜防渗(或其他等效人工材料),通过防腐、防渗措施可使重点污染防治区各单元等效黏土防渗层≥6m,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避免泄漏后流出储罐而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或土壤。
润滑油储存于减速机润滑油站,废机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环评要求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地面铺设地面硬化面积46㎡、厚度25㎝;环氧树脂漆2cm;减速机润滑油站、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及收集池,以防废润滑油泄漏后可通过围堰阻挡及导流、收集于收集池中,避免泄漏后流出危废暂存间而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或土壤。
原料库、成品仓库、厂区路面、雨水收集池及雨水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建设,环评要求地面进行一般防渗,地面硬化,避免可能存在的重金属污染物下渗而污染地表水、地下水或土壤。
黄磷尾气输送管道,尤其是管道间连接处,定期进行检验,确保管道处于正常状态,无泄漏点,避免尾气泄漏,引起窒息的危险性;输送管道周围严禁烟火,避免尾气泄漏遇火引起火灾、爆炸。一旦发现输送管道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进行处理。
(2)火灾风险防范
①严禁吸烟、携带火种进入易燃场所,如危废暂存间等。热风炉内燃烧黄磷尾气应严格按规程操作,防止尾气泄漏引起窒息、火灾、爆炸事故。
②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作业。
③生产厂房、危废暂存间配置必要的消防灭火设施,并定期维护检查;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拿取又安全的地方,其周围不得有障碍物或堆放杂物,道路畅通。配备必要的救灾防毒器具及防护用品。
(3)黄磷尾气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①公司采取巡检方式,对黄磷尾气(主要包含CO等)进行监视和监控。
②供气管道、热风炉等重要位置设置视频监控系统,24 小时不间断监控,一旦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得到处置。
③公司设置值班人员,对供气管道、热风炉等实行24小时巡回检查。
④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厂内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⑤制定供气管道、热风炉等维修、养护台账,定期维护、保养。
⑥厂区设置固定式CO报警仪监控黄磷尾气泄漏。
⑦厂区设置紧急截断阀等应急设施,一旦黄磷尾气发生泄漏,及时下令停止生产,关闭相关阀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废气事故排放风险防范
废气处理装置应定期维护检查,一旦发现装置故障,应暂停相应工序作业,待废气处理装置检修正常运行后,相应工序方可继续作业。
(5)其他风险防范
①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②消除电器火花,为确保易燃易爆场所中使用电气设备的安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程》和现行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及要求执行,在爆炸危险场所安装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
③严格执行我国有关的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的规范和标准,最大限度地消除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事故引起的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
④加强厂区的安全环保管理,对全厂职工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训,实行上岗证制度。
⑤建立应急预案,并与当地的应急预案衔接,一旦出现事故可借助社会救援,使损失和对环境的污染降到最低。
⑥危废暂存间加强巡查巡检,杜绝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⑦明确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0万吨/年磷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qq.com
电话/传真:0871-****6958 0871-****4474
通信地址:**市**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环境局****管理科)
邮编: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