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官陡门路下穿芜宁高速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2、标段名称:官陡门路下穿芜宁高速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3、澄清或修改事项:(1)原招标文件中“附表1 资格审查评审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人 |
技术职称为市政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并提供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人或者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本项目不按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 |
修改为: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历要求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人 |
技术职称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并提供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可不含医保,下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人或者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本项目不按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 |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与定标办法中“企业荣誉:人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以获奖时间为准)承建的市政工程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第1个得1.5分,第2个得0.5分,满2分”修改为“企业荣誉:人自开标之日上推五年内(以获奖时间为准)承建的工程施工项目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第1个得1.5分,第2个得0.5分,满2分”。标书代写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3月16日09:15。标书代写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人自行下载,以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文件。
4、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富强路6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黄工
电话:0553-****32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世文、胡琴
电话:157****1099、136****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