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国家消防救援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结合我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强化分级分类监管,精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切实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年度消防监督抽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分级分类监管为核心,区分重点单位与一般单位、小场所,区分守信单位与失信单位,实行差异化抽查频次和概率,实现“重点突出、精准监管、高效便民”的工作目标。通过科学合理的监督抽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抽查主体与范围
(一)抽查主体
****,****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实施抽查工作,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二)抽查范围
本辖区内所有依法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场所,重点覆盖以下类别,实现监管无死角、无盲区: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的范围,包括商场(市场)、****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客运车站、码头;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重要的科研单位;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等。
2.一般单位: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未纳入消防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不包含小场所范畴,消防安全风险相对较低、人员密度较小、火灾危害后果较轻。
3.小场所: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以外具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建筑面积300****商场(商店、市场)、额定就餐人数100****饭店、床位数50****旅馆、设置在建筑物首层、二层、三层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小公共娱乐场所等“九小场所”相关类型。
三、分级分类标准
结合单位消防安全风险等级、信用状况,将抽查对象分为不同类别,实行差异化监管,确保监管**向高风险、失信单位倾斜。
(一)按单位类型分级
重点单位:火灾危险性高、人员密集、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一般单位:火灾危险性中等、人员密集度较低、火灾损失影响范围较小,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适中,实行常规频次、常规概率抽查,在消防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
小场所:火灾危险性相对较低、规模较小,但数量多、分布广、隐患排查难度大、流动性强,易发生“小火亡人”事故,实行常态化抽查,兼顾覆盖面和针对性,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重点排查易引发火灾的突出隐患。
(二)按信用状况分类
依据《**省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场所)消防安全信用记录、违法违规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等,将其分为守信单位、失信单位(含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实行信用差异化监管,坚持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
守信重点单位:可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年度抽查频次不少于1 次,随机抽查概率不低于 20%(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仍按每年至少 1次执行。
一般失信单位:属于重点单位年度抽查频次不少于 2 次,随机抽查概率不低于 60%;属于一般单位年度抽查频次不少于 1次,随机抽查概率不低于40%,实施信用提醒、诚信约谈,督促整改隐患、规范管理
严重失信单位:年度抽查频次不少于 3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开展集中公布曝光、集中专项检查。
四、抽查时间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日。
五、抽查比例
根据辖区实际、执法人员数量等情况按照下列抽查单位总数计算公式确定消防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量。
年度抽查单位总数计算公式:
每月检查单位数(专职监****大队长、政治委员外的人员)×专职岗位检查系数×每月工作日天数+兼职岗位监督检查单位数)×12
公式中,专职****大队长、政治委员外的消防监督员,专职岗位监督检查系数根据社会单位数量实际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 0.35;大队长、政治委员每月检查单位不应少于 1家;工作日天数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计算,但根据上级部署或者本地实际开展重大节日、活动安保等仍按工作日计算。
六、检查事项
实施消防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抽查时,应当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内容主要有:
1.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2.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
3.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的监督抽查。
七、抽查步骤
(一)制订计划
1.年度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监督“双随机、一公开”及专项抽查计划,并要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抽查计划的重点,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确保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含九小场所)等抽查比例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20%,对于重点单位数量较多的优先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抽查,合理确定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含九小场所)等的抽查比例。
2.月度计划。根据制定的年度计划,在每月月底前,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量合理设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生成下月抽查计划并进行公示,确保年内完成年度计划。专项抽查应结合火灾分析研判、地域特点、行业特征、季节及节庆、上级专项整治部署等因素,针对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旅游景区景点(含文物建筑、博物馆)、厂房仓库、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以及冷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九小场所”,适时生成专项检查任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支队制定专项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等具体工作要求。大队年度监督抽查计划之外需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的,****支队和区管委会备案。
(二)实施抽查
对生成的抽查计划,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程序逐项开展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着制式服装,主动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出具检查通知书,载明检查依据、检查事项、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等内容,告知检查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同步应用执法记录仪,全面落实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结果运用
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执法决定信息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大队全体执法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抽查计划有序推进、落地见效。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抽查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现场检查、结果公示等各环节流程,严禁选择性抽查、随意性检查,杜绝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确保抽查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开展抽查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填写检查记录,坚持说理式、服务式执法,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耐心指导单位整改,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三)提升监管效能
定期对抽查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定期更新社会单位名录库,确保抽查对象全覆盖。检查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火灾隐患,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当场督促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办,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同时,结合抽查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指导,引导单位(场所)提升自主管理能力,推动隐患源头治理。
(四)加强信用联动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用联动机制,将单位抽查结果、信用状况与行业监管、信用评价、评优评先等挂钩,对守信单位予以激励,对失信单位予以联合惩戒,引导单位主动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五)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监督抽查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向被抽查单位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指导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演练,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公开抽查结果,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舆论震慑。
九、附则
1.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负责解释。
2.本计划可根据上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求、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变化、单位信用状况更新等情况,适时调整抽查频次和概率,调整后另行公示。
3.本计划不包含防消联勤、防火巡查、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监督检查以及企业主动申请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