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为维护各投标单位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公开、公平、公正,****受****的委托,现将“********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其他要求等予以标前公示,诚请相关投标单位就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5】1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县东临溪镇
2.3建设规模:1#综合楼 8120 平方米、配电房 150 平方米、1#综合楼室外附属设施、室外训练场地以及设备采购。总投资约5500万元。
2.4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暂定),具体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承担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前期设计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建筑单体及室外附属(大门门卫室、道闸系统、围墙、室外停车位、场地及绿化、水电市政配套、室外附属设施)、室外训练场、看台、攀登楼等的初步设计、设计优化、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与后续服务以及技术支持等;
(2)项目管理: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对项目的质量、进度、设计、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等所有方面进行组织和管理【含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合规性咨询、施工过程(进度管控、费用管控、质量管控、安全管控)与竣工验收管理及移交管理等】、工程勘察【含前期准备与资料收集,工程测量、地形测绘、现场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持、检验检测、轴线定位放线、房屋测绘、档案整理及报建等;
(3)工程监理:前期咨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含另行发包工程和货物及服务类项目)等的工程监理服务;
(4)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货物及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含另行发包工程和货物及服务类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等;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含竣工结算审核)等。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最高限价(费率)7.27%,其中各分项最高限价(费率):
(1)设计:最高限价(费率)1.74%;
(2)项目管理:最高限价(费率)2.86%;
(3)工程监理:最高限价(费率)1.50%;
(4)招标代理:最高限价(费率)0.2%;
(5)造价咨询:最高限价(费率)0.97%。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最终结算价=计费基数*中标费率,各分项结算价计费基数为:设计费以所设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项目管理及工程监理费以服务范围内的结算价或审定价为计费基数、招标代理费以所代理项目招标控制价(工程类)或预算金额(采购类)为计费基数、造价咨询以所编制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投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报价(费率)及各分项投标报价(费率)均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费率)。本项目不计取延期服务费。
2.9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2.10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采用 £ 不采用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1)、(2)二种资质:
(1)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监理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全过程管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4)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4)项目造价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造价负责人需独立设置,不得兼任。
3.3信用要求
****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标书代写
注:①**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标书代写
②对于**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3.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③**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以上①-③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适用。其他类项目按3.3信誉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②同一专业工程服务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服务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服务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分工须在联合协议书中明确;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⑤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3条信用要求。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
(1****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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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形式评 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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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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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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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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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质条件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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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财务状况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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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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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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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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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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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条规定(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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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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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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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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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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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 |
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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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5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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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包计划 |
符合“投标人须知”1.1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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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承诺 |
1.在审计时,变更增加项目中无类似的造价依据变更当期信息价及有关规定计算的价格按照中标价下浮比例(中标价与控制价相比)同比例下浮,变更程序按现行规定办理。 2.中标后按规定接受中标约谈等其他事宜。 3.附录2项目经理。 4.附录4信用要求。 5.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对此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中标无效,愿被作不良行为记录、行政处罚,上网曝光等处理。 6.招标人认为需要承诺的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 号)的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并安排人员驻场服务;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造价负责人定期参加例会及招标人要求的涉及造价咨询服务会议; (3)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后1小时内通过指定方式(如邮件、电话、短信)确认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接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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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审细则 |
| 标函(49分) |
企业业绩 (8分) |
1、设计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设计的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含)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设计合同及图审合格报告,时间以图审合格日期为准。) 2、监理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监理的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含)以上房屋建筑类监理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项目管理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含代建服务)承担过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含)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咨询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4、造价咨询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作为造价咨询单位承担过控制价250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业绩合同及造价成果文件签署页扫描件,时间以成果文件编制时间为准。) 注: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业绩要求。 |
| 企业荣誉 (8分) |
1、设计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设计奖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 2、监理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监理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 3、项目管理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全过程项目管理或工程咨询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 4、造价咨询荣誉: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工程造价咨询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市级的得1分。 注: (1)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及获奖项目合同,未提供不得分。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以高者计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奖项不累计加分。 (2)颁奖机构须****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依法在国内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法人资格,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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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业绩 (8分) |
1、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次项目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设计合同及图审合格报告,时间以图审合格日期为准。) 2、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次项目监理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含)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监理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次项目管理负责人以全过程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含)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管理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4、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本次项目造价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4000㎡(含)以上房屋建筑类项目造价咨询业绩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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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系认证 (3分) |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3分。 注: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与联合体成员方均须提供,联合体任何一方未提供的均不得分。 (2)认证证书须为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认证证书的合法性及有效性以“****管理委员会”官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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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 (12分) |
拟派本项目人员配置(不含项目负责人): 1、拟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建筑专业、建筑电气或机电专业、市政专业各一人,每提供一个得1分,同一人不同专业不累计计分,满分3分。 2、拟派设计人员:组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结构专业、建筑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各一人,每提供一个得1分,同一人不同专业不累计计分,满分4分。 3、拟派监理人员:组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建筑专业、建筑电气专业、市政专业各一人,每提供一个得1分,同一人不同专业不累计计分,满分3分。 4、拟派造价咨询人员:组员含土木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 注: (1)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应证书扫描件。 (2)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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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负责人答辩 (10分)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进行现场陈述。****委员会出题以问答形式进行项目经理陈述,陈述前招标代理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对参加陈述的投标人进行编号,代理通知进入陈述的投标人在通知后30分钟内****交易中心集中抽签,签号作为陈述顺序。集中后,进行陈述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上交电子通讯设备并在指定区域等候,个人陈述结束后方可离开。标书代写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陈述的投标人该项不得分。投标人需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准确、联系畅通,否则后果自负。项目总负责人陈述时不得透露个人身份信息及与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如有违反,其陈述评分按零分处理。本项目陈述时间5分钟。 A类得7.5<F≤10分,B类得5<F≤7.5分,C类得2.5<F≤5分,D类得0<F≤2.5分,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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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标(41分) |
设计方案(20分) |
总体设计思路 1、设计方案文本满足设计任务书深度要求。 2、本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是否合理,地方文化内涵是否体现,建设规模是否合适,未来发展空间预留是否合理。 3、是否设计理念新颖,具有先进性、地域适应性及引领性。 4、外观设计是否适当、应地制宜,满足国家规范及地方技术规定。 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3<F≤4分,良好得1.5<F≤3分,一般得0<F≤1.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 总平面布局 1、总体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标高设定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 3、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 4、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高峰流量通畅。 5、消防安全系统是否全方位畅通,特别是考虑消防应急处理。 6、绿化及环境景观效果。 7、室外管网布置。 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3<F≤4分,良好得1.5<F≤3分,一般得0<F≤1.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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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 1、项目特点分析是否合理。 2、各功能区布置划分是否可行,是否完善和满足实际需要。 3、生态保护、环境、节能要求是否合理,生态保护措施是否合理,与自然现状、历史文化、现代文明是否有机融合、相互协调,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4、附属专业配套(如绿化、景观,排水及综合管网,交通设施等)的布置合理性、环境效果,采用标准符合规范要求。 5、技术经济分析应含说明、指标及指标分析。根据设计方案经济分析评价合理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3<F≤4分,良好得1.5<F≤3分,一般得0<F≤1.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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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与实施的衔接性及合理化建议 1、是否充分考虑了远近期结合,达到“近期满足需求、远期功能完善”的要求。远近期结合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施工组织及充分考虑不重复建设,并与城市规划及沿线开发建设的衔接原则及方案是否可行。 2、合理化建议是否具有“前瞻性,系统性。 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3<F≤4分,良好得1.5<F≤3分,一般得0<F≤1.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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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控制 1、有较详细的投资估算,估算合理,**费合理,方案的经济技术指标比选结果。 2、在技术方案合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节省工程投资。 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3<F≤4分,良好得1.5<F≤3分,一般得0<F≤1.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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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方案(15分) |
工程概况 对拟监工程基本情况、建设特点是否表述完整清晰。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0.7<F≤1分,良好得0.3<F≤0.7分,一般得0<F≤0.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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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范围和总目标 根据投标单位监理大纲监理范围和总目标表述情况是否合理清晰。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0.7<F≤1分,良好得0.3<F≤0.7分,一般得0<F≤0.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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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投资与工程进度款支付控制 措施根据投标单位具体措施的内容(包括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和表述是否合理可行。根据其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酌情打分:优得1.4<F≤2分,良好得0.8<F≤1.4分,一般得0<F≤0.8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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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针对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和表述是否合理可行。优得1.4<F≤2分,良好得0.8<F≤1.4分,一般得0<F≤0.8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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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控制措施 针对工期控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组织、技术、经济、合同措施)和表述是否合理可行。优得1.4<F≤2分,良好得0.8<F≤1.4分,一般得0<F≤0.8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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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针对工程安全监理措施阐述是否合理可行。优得1.4<F≤2分,良好得0.8<F≤1.4分,一般得0<F≤0.8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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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组织、协调措施 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各项措施是否合理。优得0.7<F≤1分,良好得0.3<F≤0.7分,一般得0<F≤0.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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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工作流程 监理工作流程是否合理可行,至少要有两种及以上监理流程。优得0.7<F≤1分,良好得0.3<F≤0.7分,一般得0<F≤0.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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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各种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是否合理可行,至少要有三种及以上监理制度。优得0.7<F≤1分,良好得0.3<F≤0.7分,一般得0<F≤0.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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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归档方法 监理信息、资料管理和归档方法是否合理。优得0.7<F≤1分,良好得0.3<F≤0.7分,一般得0<F≤0.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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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重点、难点监理措施 根据所阐述的内容具体、全面、合理可行。优得0.7<F≤1分,良好得0.3<F≤0.7分,一般得0<F≤0.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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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过程管理方案 (6分) |
重难点分析 全过程项目管理的重难点分析,并针对重难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得1.4<F≤2分,良好得0.8<F≤1.4分,一般得0<F≤0.8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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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服务工作流程 全面阐述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流程,档案资料接收、移交、分类整理和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制度。优得1.4<F≤2分,良好得0.8<F≤1.4分,一般得0<F≤0.8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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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及措施 履约承诺、质量承诺、工作期限承诺、保证措施承诺、廉洁管理措施及承诺、保密措施及承诺。优得1.4<F≤2分,良好得0.8<F≤1.4分,一般得0<F≤0.8分,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要求或不合理不可行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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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标 (10分) |
商务标(10分) |
1、招标控制价(费率)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最高限价(费率)7.27%,投标人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费率),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审投标人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85%-95%区间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各家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比较,每高1%扣0.05分(扣完为止), 每低于1%扣0.04 分,满分10分。投标报价分值=1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扣分分值。 注:评标基准价、商务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 舍五入”即*.***%。 |
5.意见反馈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5日),如对本标前公告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3月5日17时30分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公章并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至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按此公告内容编制发布招标文件。
6.意见受理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9-****282 王工
邮箱:****@qq.com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