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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政府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文件要求,经****(以下简称“****管委会”)研究同意采购2026年开发区通勤车服务。****管委会按单位内控管理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承接主体,****小组开展此次评分工作。
2026年2月6日,****政府采购流****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采购“2026年开发区通勤车服务”的公告》,收到了****公司、******公司、****3家单位的响应材料。
2026年2月27日,****管委会召开了综合评分会议,****小组成员分别对3家响应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分,其中,****综合得分最高。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拟确定****为开展2026年开发区通勤车服务工作的承接主体。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2日(2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开发区管委会(电话:0871-****5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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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