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年产4万吨柔性可跟踪光伏支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高新区环评公示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 发布机构 | ****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6-02-27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报送的《****年产4万吨柔性可跟踪光伏支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27-****8166****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4万吨柔性可跟踪光伏支架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富春江路99号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购置纵剪生产线、直接成方型钢机组生产线、直接成C型钢机组成型线、粉末涂装前处理线、支架喷塑线以及相关辅助生产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万吨柔性可跟踪光伏支架的生产规模。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焊接烟尘、补锌粉尘、喷塑废气、固化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喷塑废气在喷粉室由吸风装置收集,经旋风除尘器+滤筒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分别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有组织排放;固化废气由烘道进出口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收集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补锌粉尘由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以上未收集部分废气及少量焊接烟尘等均无组织排放。 喷塑固化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限值。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中限值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排放参考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数控板料纵剪收卷机组、高频直缝焊管机组、风机等生产和动力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安装减振垫、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焊渣、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尘、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包装桶、废硅晶包装桶、废活性炭、槽渣。 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焊渣、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尘,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包装桶、废硅晶包装桶、废活性炭、槽渣,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源头防控,分区防渗。危险废物暂存场、原料区、硅晶清洗区等区域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生产车间仓储区域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