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潘安湖片区采煤塌陷地及周边水系生态综合治理与农文旅配套提升工程(一期)

审批
江苏-徐州-贾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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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27

项目名称 **区潘安湖片区采煤塌陷地及周边水系生态综合治理与农文旅配套提升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区潘安湖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王波
联系人 王浩 联系电话 136****0398
项目投资(万元) 72207.5 环保投资(万元) 2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3-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潘安湖片区采煤塌陷地及周边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农文旅配套提升工程。潘安湖片区采煤塌陷地及周边水系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范围总占地面积约5.7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潘安湖片区采煤塌陷地及周边水系进行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生态底色;同时对项目范围内的配套设施进行综合提升。农文旅配套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对回购地块10341.64m2现有建筑物按照实际功能需求进行规划及装修改造,同时对特****中心进行提升改造。并对周边道路、停车场、绿化、消防与给排水工程、供配电、亮化及安防监控系统等室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提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作业中产生的渣土、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运输渣土的车辆要设有防撒落、飘扬、滴漏的设施,采取密闭、加盖苫布等防范措施;离场前要冲洗车体,不得带泥上路;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渣土,并倾倒于指定的弃置场;生活垃圾及时联系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对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的设备装置,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围障敷以吸声材料。
承诺:**** 王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波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7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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