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深莞惠合作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南约路(吉桥路至X198)

审批
广东-惠州-惠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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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27

项目名称 **深莞惠**区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工程(一期工程)道路及配套市政管线工程-道路工程南约路(吉桥路至X198)
建设地点 **省**市**区新圩镇南坑片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7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邱杨杰
联系人 李广达 联系电话 135****1991
项目投资(万元) 15000 环保投资(万元) 1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4-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共计1条道路,为**道路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于吉桥路,止于现状X198,设计全长846.683m,标准横断面宽度32m,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气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设施措施后通过自身处理后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1)土石方开挖、管线铺设阶段 全路段涉及土石方挖填和管线铺设,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立板控制在2m以上。施工时应当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 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洒水车辆。每千米施工段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机,并适时 喷雾降尘。 保持施工道路平坦通畅,以减少施工现场道路运输车辆颠簸洒漏物料。 暂时不能清运的土石方,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 治措施。土石方运输车辆要做好车斗的覆盖工作,防止土石方撒漏后因过往车辆行驶 (2)路面施工阶段 : 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围挡立板控制在2m以上。 路面砂砾材料摊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未铺装的道路必 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已完成摊铺的路面及时清扫泥沙,保持路面整洁。沥青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或半封闭运输方式;摊铺过程中应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小影响面与影响时间;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及混凝土,不****搅拌站。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周边生活措施措施后通过周边生活措施排放至市政管网
其他措施:
施工期是短期瞬时的,运营期无固定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临时管控措施措施后通过沉淀池,隔油池等排放至洒水降尘
其他措施:
(1)工程建设多余的土石方应尽可能作为回填本工程之用;在临时施工场地周围 应该开设排水沟和沉淀池,以便混浊的污水集中沉淀处理;在施工时应严格施工管理, 科学安排施工程序,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将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随便堆放,应把多余的 土石方及时清运出料场,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填平夯实。 (2)施工场地内应设置临时隔油池和沉砂池,砂石料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及机械 设备冲洗废水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施工场地内的施工材料(如砂石料等)的堆放处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 盖,以免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4)管道试压水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用水或场地、路面洒水降 尘,不外排。 (5)施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分类收集,废弃物应在施工中回收利用;其余垃圾分类集中堆放,联系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严禁倾倒或抛入水体,不得随意堆放在水体旁。(7)施工机械不定期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 (8)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土地整治,避免继续造成水污染。
固废 环保措施:
(1)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收购站实现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2)应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一旦有余下的材料,将其有序地存放好,也可结合地方建设要求,供乡村道路修建或建筑使用。(3)本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住宿均租用沿线村庄民房。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筒收集生活垃圾,并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保证垃圾及时清运。(4)建筑垃圾、土石方应当适量装载,密闭运输,避免运输途中出现泄漏、遗撒132现象。(5)严格控制并尽量减少余下的物料。一旦有余下的材料,将其有序地存放好,妥善保管,可供周边地区修补乡村道路或建筑使用。(6)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 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7)施工阶段应妥善保管油料、砂石料等建筑材料,存放在仓库内。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一、施工规划管控高噪声作业区远离敏感目标,确需近距离施工的制定专项降噪方案;禁止22:00 - 次日 6:00、12:00-14:00高噪声作业,工艺需连续施工的提前办夜间施工许可并公示;场界外 1m、敏感目标处定期监测噪声,昼间≤70dB (A)、夜间≤55dB (A),超标立即整改。二、源头低噪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淘汰老旧高噪设备,进场前检修确保正常运行;打桩机、空压机等强噪设备加装消声器、减振垫、隔声罩,固定设备设专用隔声间;桩基施工用静压桩 / 钻孔灌注桩替代锤击桩,路面破碎用液压锤替代风镐,物料装卸轻拿轻放、铺橡胶垫减撞击声。三、现场过程控噪场界设≥2.5m 硬质隔声围挡(底部密封),敏感目标旁高噪区加 3-5m 移动式隔声屏障,材料加工区设密闭隔声棚;施工机械分区分时作业,避免同时高噪运行;场地内车辆限速 5km/h、禁鸣,进出通道远离敏感目标;渣土等用密闭车辆运输,装卸采用缓卸分卸,减少物料撞击、洒落噪声。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应严格控制各类临时设施用地的数量,其面积不应大于设计给定的面积,禁 止随意超标占地。 (2)工程施工前,应在施工场地周围开挖排水沟,并在排水沟出口处设置沉砂池, 防止降雨产生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覆土,恢复其原有 使用功能。 (3)施工时搭设的临时施工栈桥,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以恢复原使用功能 或生态服务功能为主。(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的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5)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承诺:**** 邱杨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邱杨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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