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就**市店前至彭里道路工程土地征收的社会风险对社会公众进行征询意见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因实施**市店前至彭里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拟****经济**社、******社、******社、******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68997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浙自然资规〔2022〕4号)、《**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重大政策(措施)实施前,需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充分征求意见,强化防范和控制措施。现对本决策事项开展相关意见和建议收集。
二、评估主体:****
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科峰工程****公司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186****2900 邮 箱:****@qq.com
四、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决策事项所涉及区域及可能影响区域的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征地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征地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征地持有何种态度;
(4)对征地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五、征询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本决策事项有任何社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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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