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溪月山村综合服务用房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公告
曹溪月山村综合服务用房项目位于**区曹溪街道月山村,东肖南路与双龙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建筑设计方案于2024年3月经我局审批,****设计院参照2010年版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按1.2系数计算非机动车位造成数量不足,现设计院按2017年版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向我局申请调整,****集团有限公司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调整后的建筑设计方案满足规划条件要求,在满足控规指标、**、建筑间距及消防要求下,我局拟同意以下调整:
一、地下室平面布局调整。因施工图深化及人防要求,对地下室一层和二层的平面进行调整,地下一层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由131.01㎡调整为124.39㎡,按1.8的比例系数折算为非机动车位69个(调整后地上、地下非机动车位总数量不变)。地下室西侧局部布局调整,调整后机动车车位数量由77个调整为72个(符合本项目机动车位最低配置标准66个的要求)。具体详见附图。
二、地上一层平面布局调整。地上一层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由308.61㎡调整为377.57㎡,按1.5的比例系数折算为251个非机动车位。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相应调整,应征求电力及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架空面积由384㎡调整为370.33㎡。具体详见附图。
三、地上二层平面布局调整。二层平面布局结合一层的调整进行局部微调,值班室扩大等。具体详见附图。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计容建筑面积由7940.3㎡调整为7954.87㎡,不计容建筑面积由4740㎡调整为4725.43㎡,容积率由2.38调整为2.39.
五、调整后的指标满足规划条件要求。
设计单位:****公司;
设计资质:甲级;
证书编号:A****03353。
根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现将曹溪月山村综合服务用房项目总平图及相关图纸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2025年8 月25日至2025年9月2日止。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告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
****办公地点:**市**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364000网址:http://zrzyj.****.cn/,联系电话:0597-****265,联系人:小范。
附件:原审批总平面图、拟调整总平面图及相关图纸
****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