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市**区灌口镇灌口大道1945-3号2楼202室 688,440.00元 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总价):68844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展览服务 枋洋全域农文旅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 提供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符合国家质检标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 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 688,4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丽芬
评审专家: 陈旭斌 、 林斌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0-1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3万元收取;10-5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4万元收 取;50-6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5万元收取;60-7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6万元收取;70-8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7万元收取;80-9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8万元收取;90-10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0.9万元收取;100-150(含)万元范围内的,代理服务费按1万元收取。1.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以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缴纳代理服务费;1.2****银行帐号:账户名称:********公司 账 号:908********100****6842 开户银行:********联社**信用社 ;1.3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0.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文件要求划分企业类型,不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枋洋镇善化里路88号

联系方式:0596-****18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187****9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莹莹

电话:187****9450

****

2026年02月27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7
中标通知
枋洋全域农文旅融合文化标识提升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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