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规范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规范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作如下更正(补充):
1.第二章投标须知,最高限价
原条款: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高单价限价为每生每期拾伍元(50.00元/生/期)整,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更正为: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高单价限价为每生每期伍拾元(50.00元/生/期)整,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2.第四章采购需求,(七)最高限价
原条款: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高单价限价为每生每期拾伍元(50.00元/生/期)整,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更正为: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高单价限价为每生每期伍拾元(50.00元/生/期)整,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3.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原条款: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高单价限价为每生每期拾伍元(50.00元/生/期)整,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更正为:
本项目采用单价招标,最高单价限价为每生每期伍拾元(50.00元/生/期)整,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4.其他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