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设备能效促进技术工艺光电演示模型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
18.6万元,具体单项控制价(供应商报价超过单项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如下:
| 序号 |
项目明细 |
单项控制价(元) |
| 1 |
燃煤耦合污泥掺烧工艺光电演示模型 |
70000 |
| 2 |
生物质气化循环高效清洁燃烧技术工艺光电演示模型 |
66000 |
| 3 |
背压蒸汽优化利用系统工艺光电演示模型 |
500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3.采购人不接受就本项目成交后无法履行合同、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评审方式
参与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应完全满足本采购公告所有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以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50分,商务分20分,如第一成交候选人自行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则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如第一成交候选人出现资格不符合的情形导致响应被否决的,剩余合格供应商仍满足三家的,递补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剩余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
备注: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及技术商务文件,并各自单独密封包装。评审现场分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阶段,采购人先审核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资格审核不通过,则不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2.如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一经发现,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同时,采购人将启动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并不接受相关供应商再次参与本项目响应。
3.供应商技术分得分须达到技术分总分的50%(含)以上,方可视为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未达到上述技术分合格线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项包括价格分(30分)、技术分(50分)及商务分(20分),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价格分(满分30分)
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采购公告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二)技术分(满分50分)
本项目需开展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设备能效促进技术工艺光电演示模型制作工作,供应商须熟悉相关业务流程,项目人员需对锅炉的结构原理有深入了解,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为此特制定以下评分规则:
1.模型设计方案(满分30分):供应商需提供3套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设备能效促进技术工艺光电演示模型设计方案,方案须紧密贴合核心技术工艺原理,设计思路清晰、结构科学合理,能够精准呈现关键技术流程与核心技术亮点。①设计内容设置合理,很有深度,关键内容突出;设计方案思路清晰、文字表达清楚;设计图纸及文卷所述内容质量高的,得30分;②设计内容设置较为合理,深度较高,关键内容较为突出;设计方案思路较清晰、文字表达较为清楚;设计图纸及文卷所述内容质量较高的,得29分;③设计内容一般,有一定的深度,关键内容不够突出;设计方案思路不够清晰、文字表达不够清楚;设计图纸及文卷所述内容质量一般的,得28分。④设计方案内容欠缺,不够清晰,得27分⑤未提供方案,得0分。
2.项目人员资质(满分20分):负责本项目的人员中,持有电站锅炉司炉证、工业锅炉司炉证、水处理作业人员资格证或热能工程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每有1项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20分。
(三)商务分(满分20分)
1.交付周期承诺(满分10分):供应商出具专项承诺函(格式自拟),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的基础上,每减少2个日历天,得2分,满分10分。未提供专项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得分。
2.有效业绩数量(满分10分):供应商提供1份演示模型设计、加工制作案例得1分,本项满分4分;供应商提供1项现场演示讲解的业绩得2分,本项满分6分
六、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招标内容
GEF项目《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设备能效促进项目**地区试点示范建设》要求制作三个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设备能效促进技术工艺光电演示模型,需为每个模型分别完成设计、加工制作、现场演示及视频讲解等,各模型需严格按照对应的服务内容要求执行,确保模型精准还原工艺流程、满足尺寸标准,配套视频及语****广场景需求。
(二)技术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计划、技术要求开展工作,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配合采购人的调度和安排,按规定时效完成受委托的相应工作。
2.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需求提交设计方案并通过采购人的确认,设计通过采购人确认后30个日历天完成加工制作验收工作,加工制作验收后5个日历天完成演示讲解视频验收工作,成交供应商需指派1名项目负责人专项对接本项目,并满足采购人委托业务2小时内响应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回应采购人关于具体项目的辅助明细、项目时间和时限要求等)。
3.在现场演示服务执行过程中,采购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提前24小时与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专员对接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现场演示服务延期,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知识产权
1.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文档、专利、源代码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采购人所有。
2.成交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与项目有关的全部产品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成交供应商提供产品侵害采购人或者第三方权益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索全部损失。
3.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使用说明书、程序源代码、软件/仿真源文件等)。
4.成交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交的软件、技术及相关文档无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如在项目执行期间或交付后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八、保密条款
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科研项目信息以及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外泄给外界;除非采购人准许,并且出示书面证明,否则成交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采购人的任何信息以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外泄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仍应承担保密义务。如因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泄密,采购人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违约情况
1.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成交供应商需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若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设计方案未能在7个日历天内提交并通过采购人确认,每超出1个日历天,扣2000元,累计超出3个日历天,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除支付扣款金额外,还应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在现场演示服务执行过程中,招标人的具体项目负责人提前24小时与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人员对接后,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项目不能按时开展的,按每延期1个日历天扣5000元,累计延期3个日历天及以上的,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在加工制作及演示讲解视频制作过程中,未能在时限内完成的,按每超出1个日历天扣2000元,累计超出7个日历天及以上视为成交供应商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十、验收要求
在工业供热系统和高耗能设备能效促进技术工艺光电演示模型制作服务具体项目完成后,采购人按照本公告第六(二)条服务内容分阶段进行验收:
1.初步验收:成交供应商在时限要求内完成设计方案、加工制作、演示讲解视频制作后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甲方明确需整改事项并告知成交供应商。
2.最终验收:所有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后提出最终验收申请。
十一、付款方式
1.最终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准确无误的发票后20个日历天内支付。实际付款金额等于各具体项目实际付款金额之和;各具体项目实际付款金额等于各具体项目合同金额减去扣款金额减去违约金。
2.如成交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则采购人相应付款期限顺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二、现场交流
为避免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以及相关需求不明确而导致项目周期拖延,供应商需和采购人进行现场需求确认,以下地点时间为供应商统一现场需求确认的地点时间,提前或超出时间,采购人有权不予确认。
现场交流时间:2026年3月2日10:00-11:30
现场交流地址:**省**市**区卢滨路370号特检大楼
现场交流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6****8737
十三、投标文件必须包含的内容
1.资格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附件1保持一致,加盖公章)。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视为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若虚假响应的,其本次响应将被否决。
(3)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本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应提供授权书(与附件2保持一致,需为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单位负责人和接受授权方的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代表非单位负责人本人且未提供授权书,或投标文件中供应商代表与授权书中出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2.响应文件
供应商针对评审条款做出响应的文件(所有文件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3.报价文件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单(报价单格式、内容等应与附件3一致,加盖公章)。
十四、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5日9: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研究院办公室加急标书代写
地址:**市**区卢滨路370号1201室 邮编:350008
3.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91-****0575
4.监督电话:0591-****8884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响应文件送达福****研究院(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必须写明响应项目名称,不建议采用快递寄送的方式,如采用快递寄送则后果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当作废标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向我们反映,省特检院纪检室将第一时间同您联系,欢迎公众对我院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通过微信扫码,进入特检廉政建设社会监督平台;
2、请勾选参与的项目,并对我院的采购招标工作进行评价;
3、如有投诉或举证材料,可点击附件上传,并务必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第一时间联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