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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市**区杨扬大街
联系方式:183****7606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路与人才街交叉口北侧
联系方式:181****1066
主要标的:
| 1 | 公务车辆加油折扣 | 2(台) | ¥11,760.00 | ¥23,520.00 | 1.中标供应商所投报价格为油品优惠后的价格,该价格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油价政策和供应商供应时承诺的油品优惠价执行,油品优惠价是指在当日油站对外****发改委最高零售限价的基础上减去油品优惠价计算; 2.遇加油站降价优惠促销,优惠幅度按就高原则执行。 3.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业务开展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卡流程、加油流程、对账流程、挂失流程、监督流程及应急处理流程等)。在管理办法中详细说明公务用车加油的具体操作。 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诺若中标后将成立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务用车的加油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供7×24小时的加油服务。相关承诺应通过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自拟。 5.中标供应商承诺有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保证做到任何情况下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合格产品,不掺杂使假,不短斤少两。相关承诺应通过承诺函的形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自拟。 6.中标供应商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防雷设施管理,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 7.中标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所持公务用车开设加油专用卡。每辆公务用车只能开设一张加油专用卡。 8.加油专用卡应记录车牌号码、车属单位名称等内容,****加油站加油,不得用于支付加油以外的其他任何消费。 9.定点加油站在受理专用卡加油时,必须核对车牌号码与加油专用卡所记载的车牌号码是否一致。 10.公务用车的加油费用必须使用加油专用卡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不得通过现金方式与采购人结算。 11.中标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单位报送加油及充值资料。 12.在服务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 |
合同金额: 23,5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省**市**区**路与人才街交叉口北侧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6年02月27日
2026年02月27日
合同附件:
84d2209af0a7bbac8e6de217a7b63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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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