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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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的委托,对****环境监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环境监测项目

3.预算金额:41.00万元

4.最高限价:41.00万元

5.采购需求: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及新增区划监测:

(1)委托第三方对重点涉水企业、医院废水及河洪道监测全年监测33次/年。监测项目有:PH、COD、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六价铬、总氰化物、总铬、总镉和粪大肠菌群等。

(2)委托第三方对全区黄河断面及乡镇水源地、农田灌溉水、污水处理站监测,监测项目: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总磷、氨氮、氟化物、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其中黄河断面有两个,一个是**黄河大桥断面和**桥断面,每个桥是左中右3个采样点位,共6个点位 ,每年采样6次,全年监测次36次/年;乡镇水源地1个点位每年采样2次;农田灌溉水1个点位每年采样1次,污水处理站1个点位每年采样2次。

(3)委托第三方对全区现有供暖锅炉、工业炉窑、VOCs等其他无组织废气,抽测共计33台次。

(4)投诉信访、生态环境隐患排查、环境污染事故等应急监测每年监测27家(包括环境专项整治监测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7.项目是否预留中小企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00%(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1)响应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响应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响应人以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及招标代理机构磋商现场查询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00%(预留小微企业比例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获取方式

1.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5日,每日09时00分至18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3.获取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取现场获取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

(2)磋商公告中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全部资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5)以上资料须提交贰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以备存档。

四、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标书代写

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0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3月10日09时30分(**时间)

2.磋商地点:****(**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经济信息网(www.****.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供应商获取无效的情形,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联系人:许晟嘉

联系电话:0931-****220

地址:**市**区**东路484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鑫 孙莉

联系电话:0931-****178;136****3810;139****3409

地址:**市**区**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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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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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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