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九)整改工作
验收公示
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九“**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措施不完善,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沿线砂石工矿等小散乱企业及高速公路施工工地违法排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九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九:**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措施不完善,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沿线砂石工矿等小散乱企业及高速公路施工工地违法排污。
(二)责任单位
****县委员会、****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1.整改目标落实情况:开展**县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县茶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问题3个,完成问题整改3个。
2.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政府对**县茶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恭城**贝村****北石角庵拦水坝处垃圾及时进行清理,保障县城自来水取水口清洁,消除县城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
(2****政府对**县茶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镇路口村公**下游河滩上堆积的柿子皮及时进行清理,更新饮用水源保护区警示标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对附近柿农进行宣传教育,制止此类的发生。
(3****中心对**县茶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镇路口村路口桥下应急污水的存储池开裂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桥下应急处理池破损进行修复,加强了桥梁设施巡查及养护。
(4)加强**县茶江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力度,持续开展水源地内工业企业、生活面源、农业面源、排污口、交通穿越、码头等类型问题排查,梳理形成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经检查,未发现水源地环境问题。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1月24日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编号九:“**县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措施不完善,一、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有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沿线砂石工矿等小散乱企业及高速公路施工工地违法排污。”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完成整改,同意验收销号。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3-****588
联系地址:**县拱辰东路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