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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26607P | 建设单位法人:郭旭明 |
| 黄建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公司三期厂内 |
| ****三期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17.315278 纬度: 25.651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7 |
| 龙环审〔2025〕246号〔2025〕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26607P002V |
| 2026-0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2660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2MA31TK2E3G | 验收监测单位:**九五****公司 |
| 913********120220A | 竣工时间:2025-12-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网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替代燃料综合利用能力为10万t/a,污泥、白泥、赤泥等一般固废1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替代燃料综合利用能力为10万t/a,污泥、白泥、赤泥等一般固废15万t/a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替代燃料:计量入库—破碎—输送—入窑燃烧。 污泥处理:污泥运输及储存—污泥输送—入窑燃烧。 一般固体废物:计量入库—输送—生料磨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替代燃料:计量入库—破碎—输送—入窑燃烧。 污泥处理:污泥运输及储存—污泥输送—入窑燃烧。 一般固体废物:计量入库—输送—生料磨系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窑尾烟气处理系统,空气分级燃烧+SNCR+急冷+电袋除尘+125m 烟囱,在线监测。破碎机和转运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预处理车间恶臭气体负压收集送入回转窑焚烧分解,同时配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15m 高排气筒处理排放,作为停窑时,恶臭气体净化处理。窑尾烟气室增加旁路防风系统,烟气抽取系统+骤冷室+旋风除尘器+多管冷却器及收尘器。废水:无废水产生。固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尘系统粉尘,收集后依托红狮三线水泥窑协同处置,直接返回水泥窑进行焚烧,合理化利用。停窑时项目产生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由于废活性炭产生量较少,收集后依托红狮三线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烟气旁路处理系统按需开启,开启时,烟气经旋风分离器风选,其中含氯低的粗颗粒不经贮存返回分解炉,不外排,不按固体废物管理。多管冷却器及收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主要成分为含挥发性组分中的钾、钠、氯等盐分烟尘,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粗颗粒返回水泥窑;细颗粒经布袋除尘器收集为旁路灰。经收集的旁路灰通过罐车密闭运送至位于**市西园镇遂林村****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旁路系统不开启,除尘灰作为熟料进入水泥窑中。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公司3期协同处置。噪声:采用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窑尾烟气处理系统,空气分级燃烧+SNCR+急冷+电袋除尘+125m 烟囱,在线监测。破碎机和转运站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预处理车间恶臭气体负压收集送入回转窑焚烧分解,同时配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15m 高排气筒处理排放,作为停窑时,恶臭气体净化处理。窑尾烟气室增加旁路防风系统,烟气抽取系统+骤冷室+旋风除尘器+多管冷却器及收尘器。废水:无废水产生。固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收尘系统粉尘,收集后依托红狮三线水泥窑协同处置,直接返回水泥窑进行焚烧,合理化利用。停窑时项目产生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吸附,由于废活性炭产生量较少,收集后依托红狮三线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烟气旁路处理系统按需开启,开启时,烟气经旋风分离器风选,其中含氯低的粗颗粒不经贮存返回分解炉,不外排,不按固体废物管理。多管冷却器及收尘器收集下来的粉尘,主要成分为含挥发性组分中的钾、钠、氯等盐分烟尘,旋风除尘器收集的粗颗粒返回水泥窑;细颗粒经布袋除尘器收集为旁路灰。目前经收集的旁路灰作为熟料进入水泥窑中综合利用,不外运。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公司3期协同处置。噪声:采用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
| 目前经收集的旁路灰作为熟料进入水泥窑中综合利用,不外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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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6.1776 | 10.8 | 0 | 0 | 6.178 | 6.178 | / |
| 0 | 82.08 | 928.125 | 0 | 0 | 82.08 | 82.08 | / |
| 0 | 17.2735 | 109.5526 | 0 | 0 | 17.273 | 17.27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替代燃料破碎、转运袋式除尘器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 | 破碎工序采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 转运工序采用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 | 破碎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5.6mg/m3,转运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6.2mg/m3 | |
| 2 | 固废预处理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经负压收集后送至水泥窑高温区焚烧处置,检修期间利用进入现有喷淋塔+活性炭吸附除臭设备+15m高排气筒处理排放 | 氨排放浓度平均最大值为0.73mg/m3,排放速率平均最大值为0.0111kg/h;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29mg/m3;臭气浓度为478~977(无量纲) | |
| 3 | 水泥窑窑尾废气处理设施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 1311-2013) | 空气分级燃烧+SNCR+布袋除尘+125m排气筒 | 水泥窑窑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平均最大值8.1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平均值<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平均最大值40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平均最大值0.36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平均最大值2.6mg/m3,氨排放浓度平均最大值0.94mg/m3,总烃(总有机碳)排放浓度平均最大值4.14mg/m3,硫化氢浓度平均最大值0.057mg/m3,汞及其化合物<0.0025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合计最大检测0.00502mg/m3,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合计最大测值0.0401mg/m3。二噁英最大测值 0.087ngTEQ/ Nm3 |
| 1 | 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 | 厂界南侧:昼间55.6dB(A),夜间46.4dB(A);厂界西侧:昼间58.9dB(A),夜间48.6dB(A);厂界西北侧:昼间59.3dB(A),夜间49.7dB(A);厂界东北侧:昼间58.5dB(A),夜间48.1dB(A) |
| 1 | 破碎和转运站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水泥窑进行焚烧。从水泥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和旁路放风系统的粉尘如直接掺入水泥熟料,应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在发现排放烟气中Hg或Ti浓度过高时应将除尘器收集的窑灰中的一部分排出水泥窑循环系统。如果窑灰和旁路放风粉尘需要送至厂外进行处理处置,应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项目的原料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及其修改单要求。按规范建立管理台帐,利用、处置过程要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应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 破碎和转运站收集的粉尘直接返回水泥窑进行焚烧。 从水泥循环系统排出的窑灰和旁路放风系统的粉尘直接掺入水泥熟料时,严格控制其掺加比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当排放烟气中Hg或Ti浓度过高时,将除尘器收集的窑灰中的一部分排出水泥窑循环系统。经收集的旁路灰作为熟料进入水泥窑中综合利用。原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的相关要求贮存。按规范建立管理台帐,利用、处置过程实行全程监管,在出入口、贮存场所、利用和处置设施处已安装视频监控,监控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
| 1 |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局备案 | 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修编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350881-2026-001-L |
| 依托**红狮水泥三期厂区内现有固废储存、破碎及输送投烧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红狮水泥三期厂区内现有固废储存、破碎及输送投烧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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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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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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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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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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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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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