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维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维杰汽车部件制造项目

审批
湖北-荆门-钟祥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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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81MABTT74T3B杨建林
谭涛****门市**市
****开发区富水路**机床产业园6号厂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维杰汽车部件制造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门市**市 ****开发区富水路**机床产业园6号厂房
经度:112.61611 纬度: 31.09848****环境局
2023-09-11
荆环审〔2023〕65号****0881MABTT74T3B001U
2024-11-0523000
315****
****0881MABTT74T3B****
****0881MABTT74T3B******公司
****0802MADP9W974J2024-09-20
2025-12-012025-12-05
2026-01-212026-02-25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1xGkpf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环评设计使用功能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年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上本项目环评设计使用功能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年使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 吨以上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位于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加工生产汽车零部件40万件/年,与环评一致。项目生产、处置或存储能力无变化,未导致第一类污染物增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主要生产加工生产汽车零部件(备胎罩、行李架、防滚架)40万件/年;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喷漆、装配及相应配套设备,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无变化本项目主要生产加工生产汽车零部件(备胎罩、行李架、防滚架)40万件/年;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喷漆、装配及相应配套设备,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措施,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简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喷底漆流平、喷枪及支架清洗废气经水帘+文丘里洗涤+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面漆流平、喷枪及支架清洗废气经水帘+文丘里洗涤+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简DA002排放;喷清漆流平、调漆、喷枪及支架清洗废气经水帘+文丘里洗涤+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烘干、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湿帘降温机+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简DA004排放;注塑生产线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8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上述有组织废气中DA001、DA002、DA003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DA004的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须满足《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公司承诺按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DA005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监控点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厂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建设项目所排污染物国家标准已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执行,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暂未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排放标准修订或修改后,建设项目需执行相应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法报备,按预案文件规定适时启动运行,同时按工业涂装行业B级及以上企业的要求优化项目工艺设计、污染防治措施及应急减排措施。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4.044吨、3.183吨、0.04吨、0.317吨,其中有组织年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2.605吨、2.408吨、0.04吨、0.317吨。项目大气特征污染物甲苯、二甲苯年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0.375吨、0.241吨,其中有组织年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0.008吨、0.22吨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建设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废水排入厂区总排口,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处理厂深度处理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42/1318-2017)表1****处理厂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河。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年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嶝产0.111吨、0.011吨、0.001吨。DA001-DA003排气筒对应的废气及废气处理工艺均一致,目前排气筒编号变为以生产线或工艺进行编号,DA001-DA004排气筒高度由原来的18米变更为25米
DA001-DA003排气筒对应的废气及废气处理工艺均一致,目前排气筒编号变为以生产线或工艺进行编号,DA001-DA004排气筒高度由原来的18米变更为25米,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评函9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拟建210m3事故应急池。目前因场地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现采用2个10吨防渗专用储液桶临时替代,总容积20吨,可满足初期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初期雨水收集需求,危废暂存区将采用围挡拦截等防遗漏措施减少危险物质的进一步扩散,确保危险废物不外漏。企业已承诺****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事故池用地事宜,应急事故池将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完成应急池选址、设计与施工,配套导流、防渗设施,建成后组织专项验收并投用。
目前因场地暂不具备建设条件,现采用2个10吨防渗专用储液桶临时替代,总容积20吨,可满足初期泄漏物料、污染消防水、初期雨水收集需求,危废暂存区将采用围挡拦截等防遗漏措施减少危险物质的进一步扩散,确保危险废物不外漏。企业已承诺****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沟通事故池用地事宜,应急事故池将严格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完成应急池选址、设计与施工,配套导流、防渗设施,建成后组织专项验收并投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0999 0 0 0 0.1 0.1
0 0.0099 0 0 0 0.01 0.01
0 0.0009 0 0 0 0.001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4 0 0 0 0 /
0 0.0016 0.317 0 0 0.002 0.002 /
0 0.883 2.605 0 0 0.883 0.883 /
0 1.079 2.408 0 0 1.079 1.079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级化粪池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线面漆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水帘+文丘里洗涤+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25米排废筒排放 已监测
2 二线喷漆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水帘+文丘里洗涤+除雾+二级活性炭+25米排气筒 已监测
3 喷清漆流平、调漆、喷枪及支架清洗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水帘+文丘里洗涤+除雾+二级活性炭+25米排气筒 已监测
4 烘干、危废暂存间废气治理设施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表4限值要求 “湿帘降温机+二级活性炭+25米排气筒 已监测
5 注塑生产线废气设施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集气罩+二级活性炭+25米排气筒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消声、隔声、减震等设施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切实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匜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已落实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 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生危险废物(HW06、HW08、HW12、HW49)445.961吨,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年产生一般工业固废9.512吨,其中2.516吨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6.996吨回用于生产。 固体废物妥善处理,不外排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并覆盖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等特征污染物。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要求及其他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合账制度,开展长期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监测结果。 已定期监测。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四)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做好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控区域环境风险。 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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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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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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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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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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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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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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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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