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分教学综合楼-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高中部分教学综合楼-附属设施工程(施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④****银行电子保函);或⑤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修改为:①应在投标截止****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电子保函);或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标书代写
2.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①应在投标截止****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④****银行电子保函);或⑤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修改为:①应在投标截止****银行转账的形式,****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银行电子保函);或③****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按**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标书代写
3.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29.1、第四****中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投标文件格式第 2 节 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关于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履约担保金额规定:“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修改为:“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价10%执行。”,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担保金额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4. 删除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19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若投标人资质处于资质整改期内的,中标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资质整改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1、34.2.2、34.2.15、34.2.16、34.2.21、34.2.27、增加双下划线及加黑斜体字标识,如下:
34.2.1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
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建设厅****中心出具的《**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2.2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
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2.15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1.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3.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其注册编号同时有效。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4.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的,应于2021年12月15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
34.2.16根据“《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
1号)”文 规定,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 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 。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 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 施工许可及其他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根 据“《关于优化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样式及证书 使用要求的通知》(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 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 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 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 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 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34.2.21根据《****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19〕50号)自2019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自2019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4.2.27根据闽建筑[2019]16 号文关于计价软件加密锁实施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规定,
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