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管〔2026〕17号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广西-桂林-七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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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管〔2026〕17号****委员会关于**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6-02-09 16:10 来源:****委员会 作者:**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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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

报来《****委员会关于审批**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市城管委函〔2026〕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中心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灵剑溪片区污水直排及雨污错混接问题,同意建设**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区、**区灵剑溪流域。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大村、白竹干村(村庄截污二期):**DN300-DN400污水管960米、DN100-DN150污水出户管440米、DN150沟壁挂管140米。

(二)灵剑溪片区排水管错混接整治工程:**DN300-DN600污水管1098米、DN300-DN1200雨水管3932米、DN100-DN200出户管16444米,非开挖修复DN400-DN1200破损污水管498米,疏通DN400-DN800现状排水管17178米,**DN100雨水立管25600米;上述管道均应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三)**路及周边**村排水管道错混接整治工程:**DN300-DN500污水管1148米、DN300-DN800雨水管489米、DN100-DN200污水出户管2555米、DN100雨水立管33600米;疏通DN300-DN800现状排水管2247米;上述管道均应相应配套附属设施。

(四)灵****泵站维护工程:更新改造老旧阀门、拍门等设施设备共11项,更新改造8****泵站、泵井的设施设备。

(五)老引水入湖渠:对破损塌陷管渠约87米采取CCTV检测、分段挖除、不锈钢板内衬、紫外光固化、管道注浆等非开挖修复措施。

(六)备用水泵购置工程:购置21台备用水泵作为应急冷备泵,购置两台管道机器人和两台管道内窥镜作为管网检测维护工具。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项目总投资5628.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36.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4.49万元,预备费416.9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和市本级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8个月。

六、招标内容: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格未超100万元,按国家有关规定无需采用招标方式;主要设备、建筑及安装工程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为《****委员会关于**市灵剑溪排污通道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市发改管〔2026〕11号)。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第八条规定,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000吨标准煤,无需单独办理节能审查手续。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委员会

2026年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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