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高端碳纳米管材料、20000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及其配套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市长江镇兴港路21号,****现厂址及南侧地块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设计研究院****公司
项目概况:一期年产1000吨碳纳米管B,扩建后全厂产品产能为年产18000吨导电炭黑、800吨碳纳米管A、1000吨碳纳米管B。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工艺及规模等组织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分别经化****处理站(84吨/天)预处理后和冷却弃水汇合,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相关参照标准后,排入******公司(一期),委托深度处理;后期雨水的排放应符合**省地方管理要求(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
2、废气治理。投料、包装、预氧化及冷却废气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碳沉积废气收集经滤筒除尘+TO焚烧装置处理,检测废气收集经二级碱喷淋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尾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标准后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厂内车间外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限值。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屏障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围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090,邮箱:****@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