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6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牟平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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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成文日期: 2026-02-27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2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7 16: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690

通讯地址:**区**路368号

邮 编:26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备注

1

**环坤科技建设项目

**区

烟****

******公司

项目位于**市**区**街道北堠子夼村村西北、牟范公路东。新上碳质材料生产线线4条,利用**区及周边区域汽车拆解企业产生的废纤维团进行加工,项目建成后年产无定形碳质材料 1.64 万t/a。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建设全封闭车间,设置低氮燃烧器,上料、粉碎、碳质化、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液化石油气等燃烧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有组织 SO2、NOx、颗粒物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 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 37/ 2801.7-2018)表1II时段和表2标准要求。

2.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设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渗措施。

****环坤科技建设项目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公示版.pdf

发布日期:2026-02-27 16:08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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