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黑河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审批
黑龙江-黑河-北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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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6-02-27 09: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风电二期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7日至3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路69号

邮 编:164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风电二期项目(重新报批)

****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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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台单机容量7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MW,采用一机一变,箱变下方配套设置事故油池。****风电场检修道路、储能系统及6回35kV直埋集电线路接入一期已建成的220kV升压站。在升压站内利用预留主变间隔位置,扩建本期1台165MVA的主变压器,接入现状220kV母线,利用一期现状联网线送出。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规范施工作业时间和方式,采用定向钻施工工艺穿越生态保护红线施工,禁止捕猎,加强植被、耕地、野生动物等保护。严格执行黑土地保护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应当节约、集约使用黑土地,施工前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实施生态修复。生态修复应因地制宜,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运营期,加强对线路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日常线路巡视、检修等作业时,减少对鸟类的干扰;在风机涂上警告色、鹰眼等明显标志,减少对鸟类的影响。定期开展鸟类跟踪监测,及时优化调整鸟类保护措施。

(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加强设备和系统的维护保养,强化对设备基础的减振防振处理,风电机组机舱部分及设备采取吸隔声、阻尼减振、消声等措施,****电站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运营期,不新增运行人员,不产生生活污水。事故贮油池和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防渗措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选择材料运输路线,并采取遮盖措施;建材定点堆放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覆土回填。施工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规范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废弃的废磷酸铁锂电池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检修过程含油抹布和含油手套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应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防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电磁辐射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储能电站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建立健全防控体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管理部门的应急联动,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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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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