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再生塑料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个体工商户)再生塑料粒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3555.03平方米,建筑面积37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利用废塑料薄膜5000吨,年产再生塑料粒约4939.439吨。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利用位于**市**区古巷镇孚中村大脘肚一直6号第7层进行建设,该厂房是一栋已建闲置厂房,项目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仅进行设备安装,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废气处理设 施中处理,最终引至**上离地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合理布局,将高噪声的设备布置在与厂界保持较远的距离处,或利用厂房作为声屏障,切断声源传播途径;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加装隔声罩、消声器,并在以后的运行过程中,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生产车间的门窗在生产过程中尽量保持紧闭;在保证工艺生产的同时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后交给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废过滤网收集后应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收集后放置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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