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7 00:00
全域旅游龙脊天路万亩石榴园塔山支线工程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全域旅游龙脊天路万亩石榴园塔山支线工程 |
| 项目编号 |
HBCG-G26 -SHDL |
| 项目预算 |
185万元 |
| 采购内容 |
**镇拟实施全域旅游龙脊天路万亩石榴园塔山支线工程,施工地点在**区**镇龙脊山,主要包含道路及排水、塔山自然村巷道、塔山书院桥梁、沟渠挡土墙、排水沟、井盖更换、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见索即付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经审计后付审计价款的100%。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单独提供审定金额 3%的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无质量问题发生后,发包人退还质量保证金。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区宁山路与沱**路交叉口 联系人:宋海涛 联系方式:0561-****206 邮 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御华府13栋301 联系人:戚强 联系方式:0561-****875 138****2155 邮 箱:****@163.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都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5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时间 |
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5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放弃) |
全域旅游龙脊天路万亩石榴园塔山支线工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全域旅游龙脊天路万亩石榴园塔山支线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磋商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磋商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03月05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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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