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智欣****基地项目 | **市**区仙师镇****工业园**园区内) | **** |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位于**市**区仙师镇****工业园**园区内),用地面积24407m2,建设4栋厂房,配套建设1条年处置100万吨石英矿覆盖层及采矿剥离废弃物加工线,建成后年产玻璃砂50万吨、陶瓷用泥25万吨。项目已经**市****改革局(闽发改外备〔2025〕F030001号,项目代码:****)。本次仅针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洗矿废水、化浆+洗砂后脱水废水经絮凝沉淀和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三)大气污染防治。原料、成品堆场及生产加工工序布设在封闭厂房内,合理设置全厂喷淋降尘系统,严格控制物料堆存、装卸、下料、运输等过程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化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化回收利用,含铁杂质和泥饼外售综合利用,沉降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废机油回用设备润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568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