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钓****广场1号楼816室
成交金额:60.6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60.6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4.1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防水维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防水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平台及屋顶防水维修改造,室内外墙面、天棚等零星工程维修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顾瑞瑞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64261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建玉(组长)、杜学刚、李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费金额:柒仟伍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广场
联系方式:055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明珠路99号**大厦907室
联系方式:173****0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超(采购人)、范晶晶(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002(采购人)、173****0990(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办理时间:2026-02-27 16:24:58
办理意见:通过
办理时间:2026-02-27 16:4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