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原检察院)第一层办公用房及庄曹小区南大门东100米(B1号楼3间)办公用房对外招租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02月12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法院、原检察院)第一层办公用房及庄曹小区南大门东100米(B1号楼3间)办公用房对外招租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02月26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标的物:****法院、原检察院)第一层办公用房及庄曹小区南大门东100米(B1号楼3间)办公用房对外招租项目(一标段)
成交人: ****
成交价:柒万陆仟叁佰叁拾伍元整/五年(76335/5年)
标的物:****法院、原检察院)第一层办公用房及庄曹小区南大门东100米(B1号楼3间)办公用房对外招租项目(二标段)
成交人: ******公司
成交价:捌万叁仟零捌拾元整/五年(83080.00/5年)
标的物:****法院、原检察院)第一层办公用房及庄曹小区南大门东100米(B1号楼3间)办公用房对外招租项目(三标段)
成交人: 王学谦
成交价:壹拾陆万捌仟元整/五年(168000/5年)
招租单位:****
招租单位联系人:余其明
联系电话:183****8231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岳婷婷
联系电话:139****2531
收费标准:参考滁公管【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服务费报价要求和说明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3000.00元
公示期:2026年02月27日至2026年03月02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管理局(公管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 0550-****927。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业主单位:****
代理公司:****
2026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