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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服务机构的
公告
为扎实推进2026年省级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县“予爱童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琼中民字〔2026〕8号)工作要求,完善我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专业服务设施,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踊跃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琼****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服务
采购单位:****
项目预算:人民币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为项目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实施时限:2026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交付正常使用
采购及服务内容:按照《未成年人****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完****保护中心心理咨询室、心理宣泄室专业设施设备的全流程服务,具体包括沙盘、沙包等心理宣泄器材,电脑、档案柜等必要办公及服务设施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同步提供设备使用指导、售后保障等服务,确保设施设备符合专业服务要求,配套建立场所设备使用管理相关台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办公设备/心理设备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2023-2026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失信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心理辅导相关设施设备供应、安装调试的从业经验,能组建专人服务团队保障项目按时落地;
4.****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项目验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所有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整体密封,密封袋需标注项目名称、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遴选响应函。需明确标注项目****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采购服务项目、参选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拟,明确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5.项目服务方案(核心材料):需包含产品规格、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渠道、安装调试计划、工期安排、设备使用培训方案、售后服务保障(含质保期、响应时限、维修服务等)、场所管理制度配套建议等,方案需贴合《未成年人****辅导室建设指南》及本县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实际需求;
6.报价单:单独密封提交,需列明所有设施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及安装调试、运输等相关费用,报价为最终包干价,不得增设其他费用;
7.相关业绩证明(如有):近3年内承接同类心理设备/办公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合同、验收报告等复印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报名及材料递交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2日(共计3个工作日),申报受理时间为每日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递交地点:**省琼中县营根镇国兴大道225号****四楼养老儿童岗
3.递交方式:接受现场提交、邮寄报名两种方式,邮寄报名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的申报文件均不予接收。
4.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898-****6855
材料递交后,不予退还,采购单位对所有报名机构的材料严格保密。
五、遴选方式
****小组,对各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在符合资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申请人业绩、团队资质、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中选单位。中标结果将以****政府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中选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若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列入采购单位不良**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2.中选机构需按照服务方案及合同约定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变更产品规格、品牌及服务内容,若逾期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追回项目资金,并要求承担相应损失;
3.项目实施过程中,中选机构需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管理要求,配合做好设备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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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7日